洞口縣司法局

洞口縣司法局組建於1981年,設有辦公室、基層股、宣教股、律公股、公證處、社區矯正股、政工股、計財股、法律援助中心、紀檢監察室等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口縣司法局
  • 成立時間:1981年
  • 地點洞口縣
  • 機構設定:基層股、公證處、社區矯正股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中長期規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洞口縣司法局
二、受縣人大、縣人民政府的委託,參與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
三、制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擔負洞口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國家司法統一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五、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六、指導監督公證業務活動,管理公證機構;
七、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指導社區矯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滿釋放和期滿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九、負責仲裁登記工作,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各機構職責: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開展日常工作;負責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和審核;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承辦司法工作簡報、新聞報導、文書檔案、信訪、統計、機要、保密、收發、文印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車輛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賦予的其他工作。
2、基層工作股(加掛刑釋解教人員管理股牌子):
指導各鄉鎮司法所、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及法律服務工作,協助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法律工作者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法律工作者資格的授予與撤銷的報批工作;負責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年檢註冊的報批工作;指導和組織司法助理員、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承擔洞口縣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法制宣傳教育股:
制訂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各鄉鎮、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承擔洞口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學教育工作。
4、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股(加掛洞口縣公證處牌子):
擬定全縣律師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負責律師資格的審查、報批等有關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或註銷的審查、報批工作,對律師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證進行管理和年檢註冊;負責律師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檢查監督律師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執業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管理全縣法律服務市場;擬定全縣公證工作規劃和管理工作規範;負責公證員資格的審查、報批等有關工作;負責公證處的設立或註銷的審查、報批工作;對公證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證進行管理和年檢註冊;檢查監督公證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5、政工股:
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勞動和保障等工作;管理本系統的考核評比工作;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崗位培訓;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雙文明創建和計畫生育工作。
6、計畫財務股:負責編制省、市、縣撥付的司法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對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國有資產、基本建設進行巨觀管理和監督;負責局機關財務、行政、後勤工作;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
7、法律援助中心:擬定全縣法律援助工作規劃;指導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指派全縣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審查和辦理。
8、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及所屬單位黨政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決議、命令的情況;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執行力;負責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黨員、幹部職工遵紀守法、遵守各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清正廉潔、履行義務的教育;負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和反腐敗工作,促進廉政建設;負責監督查處本系統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並受理信訪舉報或申訴案件工作;負責承辦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及局黨組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中長期規劃

根據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將深入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在今後及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為縣域經濟的發展,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階,特作如下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解決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作用,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規劃
(一)認真實施“五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
1、抓好重點對象普法,促進全民普法深入開展。一是以提高依法執政意識為重點,推進領導幹部的法制宣傳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辦事能力為重點,加強公務員的法制宣傳教育。三是以增強預防違法犯罪工作為重點,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四是以推進依法誠信經營為重點,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五是以農村“兩委”幹部和農民工為重點,加強農民法制宣傳教育。
2、抓好“法律六進”活動,把法制宣傳教育落實到基層。
要完善活動機制。充分運用“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普法宣傳”的平台作用,抓好“法律六進”活動的貫徹落實,指導鄉、鎮及縣直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法律六進”活動配套方案,進一步完善“法律六進”活動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將法制宣傳教育滲透到鄉村、街道、單位、學校、家庭,覆蓋全縣,形成濃厚的學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3、以點帶面,深化依法治理,推進各項工作的法治化進程。
搞好“依法辦事示範單位”、 “民主法治示範村”、“民主法治社區”示範建設,努力推進依法治鄉鎮(村、社區)、依法治單位、依法治企業的基層依法治理和行業依法治理工作,切實提高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服務水平,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以點帶面,積少成多使全縣的 “民主法治示範村”要達到80%以上,“民主法治社區”要達到100%。
4、繼續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工作。落實省、市普法考試精神,組織全縣領導幹部、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參加省、市法律法規知識統一考試活動。
(二)發揮基層司法所的源頭維穩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線的整體功能。
一是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在“三調聯動”源頭維穩的主體作用,紮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要積極參與各種矛盾糾紛的調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要廣泛參與土地承包,環境保護、勞動爭議、醫患糾紛、征地拆遷等涉及民生問題之類糾紛的調解,著力化解群體性糾紛,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二是加強基層司法所的規範化建設。改善辦公場所,加強司法所的硬體建設,逐步改善司法所辦公設施裝備,提升司法所整體運作水平,在人力、財力、物力上重點保障,增強基層司法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三是進一步加強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與業務建設。深入貫徹省、市關於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明確指示,探索完善調動司法助理員積極性和發揮司法所職能作用的制度。四是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和調解水平。各鄉鎮的調解員培訓面要達到80%。以上。
(三)繼續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後的銜接工作機制,強化幫教對象的個人檔案建設,建立健全報到登記、建檔立卡、簽訂幫教協定、重點對象管控、信息報告和幫教等制度,使全縣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步入規範化軌道。二是強化幫教措施,切實加強日常幫教工作。會同民政、稅務、勞動部門解決好回歸人員臨時性生產、生活方面的突出問題。三是要加強對安置幫教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和促進依靠自身努力實現就業。
(四)拓展法律服務領域,認真做好以法律援助為重點的法律服務工作。
1、紮實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以落實“市為民辦實事項目”為契機,紮實做好全縣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強各鄉、鎮、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推行設立完善法律援助信息點或信息員制度,方便困難民眾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重點是抓好農民工和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二是整合司法行政內部資源,構建大法律援助格局。要從更加廣義的角度理解法律援助工作,將律師、公證、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納入法律援助服務範疇,充分利用各種資源,積極整合各項職能,形成大法律援助的工作態勢,設立法律援助接待諮詢的專線電話和服務視窗。三是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圍。與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緊密配合,向社會大力宣傳法律援助工作意義,援助的對象、內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繼續推向深入,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2、做好法律顧問工作。一是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其法律諮詢、決策建議等作用,協助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二是要增強工作主動性。要積極主動投入到黨委、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中去,為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務。三是要加強法律顧問的自身建設,提高政治思想業務素質。
3、健全完善律師、法律工作者參與信訪工作機制。認真執行《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解決民眾利益訴求。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工作者要積極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和群體性案件的處理工作,更多地採用調解的辦法化解社會矛盾,對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敏感性法律事務要及時做好教育疏導和法制宣傳工作,努力化解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4、做好公證工作。要加強執業監督,嚴把公證質量關,不斷提高公證的社會公信力。為預防糾紛、服務於民發揮公證工作應有的職能。
(五)加強隊伍建設,為司法行政工作職能的發揮提供物質基礎和組織保障。
1、加強黨組織建設。一是強化思想政治建設。要全面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要用十七大精神的宣傳和理論研究,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更好地推進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發展。二是加強基層黨的組織建設。重點加強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黨組織建設,以完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為重點,切實加強對黨員尤其是律師等法律服務隊伍中流動黨員的管理教育,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把黨的先進性體現在各項執法執業和服務活動中。
2、加強作風建設。一是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創新最佳化工作機制,提高機關工作效能。要將作風建設與平時考核工作有機結合,把抓工作落實和民眾滿意度作為檢驗作風建設的重要標準,努力形成高效、廉潔、人民滿意的工作局面。二是以局領導班子建設為重點,努力改進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不斷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使領導幹部始終做到理論上清醒、政治上堅定,帶頭依法辦事,帶頭依法行政,真正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3、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全系統認真學習貫徹中紀委全會和省、市、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扎紮實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活動,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增強黨員幹部廉政勤政意識,築牢思想道德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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