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是面向全校學生的科技創新性組織。旨在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引領學生創建濃厚的科技創新氛圍,充實大學生活。

協會含有機械設計部,電子電路部、程式控制部、發明創新部等,並附帶實驗室,至2009年成立以來,經過多年的發展,日趨成熟,實力雄厚。已形成熱衷研究、勤於動手的良好學風,多次參加中國機器人大賽暨RoboCup公開賽、河南省大學生機器人競賽、全國3D大賽、“挑戰杯”等科技創新性競賽,獲得國家級、省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近百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 外文名:The Students' Associ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是面向全校學生的科技創新性組織。旨在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創新精神,引領學生創建濃厚的科技創新氛圍,充實大學生活。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協會含有機械設計部,電子電路部、程式控制部、發明創新部等,並附帶實驗室,至2009年成立以來,經過多年的發展,日趨成熟,實力雄厚。已形成熱衷研究、勤於動手的良好學風,多次參加中國機器人大賽暨RoboCup公開賽、河南省大學生機器人競賽、全國3D大賽、“挑戰杯”等科技創新性競賽,獲得國家級、省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近百項!

協會章程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章程TheStudents'AssociationOfScienceAndTechnology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性質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大學生科協)是校黨委領導和校團委指導的全校性大學生學術交流、科技創新組織。
第二條指導思想
本協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鄧小平理論,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黨的教育方針和學校的育人目標,結合自身實際,以“宣傳科學精神,弘揚科技文化、致力科技發明、活躍學術氛圍、培養創新意識、培育科技人才、塑造良好學風”為宗旨,營造“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校園科學氛圍,促進廣大同學努力學習,奮發成才。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第三條 宗旨和任務:
1、圍繞學校“把我校建成高水平的套用型大學”這箇中心,組織和協調全校性的科技文化活動,推廣和普及科學知識,活躍校園的學術氣氛,提高同學的綜合素質,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並全力協助全校各部門,努力發掘並培養優秀科技人才;
2、組織指導各學院科協加強與各學院的項目聯繫,組織學生參與科技攻關,為優秀學生的成長和科研項目提供支持,促進我校學生的科技素養發展,並努力實現向現實科技生產力的轉化;
3、形成並發展科協文化,把科協建成一個學習型奮進型團隊,不間斷全方位的向其他學生組織個人和社會組織學習,從自主性,思考性,合作性三個方面培養科協成員團隊意識,努力提高成員的綜合素質,為社會培養領導者;
4、立足本協會的工作,加強與校外相關組織的交流與合作,並定期組織科協成員參與交流研討活動,在科協文化的指引下以最大性價比培養優秀人才;
6、建成並逐步完善工作流程:校科協和其指導下的各學院科協在學校里通過各種活動培養出一種科技創新的氛圍,同時以各學院科協和各科技組織為基地,發展學校科技創新事業,。
第二章會員
第四條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在校大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承認本協會章程,均可成為本協會會員。校內各學院可成立學院科協,作為本協會團體成員。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
1、在本會內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洛陽理工學院大學生科學技術協會
2、有對大學生科協工作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3、有優先參加本協會舉辦和組織的各類活動的權利;
4、可同時參加其它各類組織。
第六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維護本協會榮譽和形象;
2、遵守執行本協會決議,完成協會委託和交給的任務,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
第三章組織和職能
第七條 本協會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在校黨委領導和校團委指導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和學校有關制度及本協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八條 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
1、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大會一般每兩年舉行一次,特別情況下,須由本協會常委提議,經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人數同意,報請校黨委,團委批准,可延期或提前舉行。
2、職權:
1〕審議並通過上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決定大學生科協工作方針和任務;
3〕審議修改大學生科協章程;
4〕選舉產生新一屆委員會;
5〕做好代表提案工作;
6〕通過有關嘉獎決定和有關決議;
7〕討論決定本協會其他重大事項。
3、 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學院科協通過民主選舉方式產生。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召開時,與會代表超過應到人數的三分之二,大會有效。
第九條大學生科協委員會
1、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大學生科協委員會全面負責大學生科協的工作。委員會每學年至少召開兩次全體會議,會議由科協常委會召集和主持。
2、職權:
〔1〕選舉產生大學生科協常委會;
〔2〕審議、批准常委會提出的工作計畫;
〔3〕監督、檢查常委會的工作;
〔4〕審議、批准常委會提出的任免委員人選;
〔5〕處理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提案;
〔6〕堅持本協會宗旨,統籌各項活動,完成本協會章程第一章第三條中規定的各項任務。
3、協會主席的更換
如本協會主席工作不力,經常委會提出,委員會審議,半數以上委員通過,報請校團委批,可免去其主席職務。
第十條大學生科協常務委員會
大學生科協常務委員會設主席1名,常務副主席1,副主席2名,設常委7名(含主席、執行秘書長和副主席),委員25~30名(含常委)。大學生科協常委分工指導大學生科協各部工作,委員原則上擔任部長以上(含副部長)職務。
第十一條大學生科協主席團
大學生科協主席團是大學生科協的最高權力機構。主席團由校大學生科協主席、副主席、常委組成,主席團工作中實行以主席為核心的集體領導。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
第四章大學生科協人員的產生
第十二條大學生科協委員的產生採取公開選拔的方式。通過各學院或大學生科協推薦、自薦以及他薦等方式公開報名,然後由上一屆大學生科協常委在校團委的領導下深入基層廣泛徵求所在學院領導、同學的意見後確定委員會候選人,委員會候選人再經過公示、公開競選演講,最後由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三條大學生科協各部門負責人(部長和副部長)的產生方式:
(一)大學生科協委員中產生;
(二)各學院基層優秀學生幹部中選拔產生;
(三)公開選舉產生;
大學生科協各部門負責人由常委會討論通過後,報請校團委批准後任命。
第十四條大學生科協各部幹事的產生方式:由新產生的大學生科協組織各部進行全校範圍的招聘工作。有意參加大學生科協工作的同學填寫報名登記表,大學生科協統一安排各部的面試時間和地點,通過部門面試的同學在大學生科協向其所在學院了解情況,無異議,並經過所在部門一個月的試用期考核合格後方可正式成為大學生科協幹事。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大學生科協代表大會通過後施行。
第十五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大學生科協常務委員會。
協會地點:位於洛陽理工學院創新大廈
(東校區F樓)FS501,緊鄰洛理大學科技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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