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老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洛陽市老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洛陽市老城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洛陽市老城區文物局牌子。下轄四個事業單位,即老城區文化市場執法大隊、老城區文化館老城區圖書館、老城區文物勘探協調辦公室。

現任洛陽市老城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楊利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老城區文化和旅遊局
  • 外文名:Luoyang old city culture and Tourism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楊利斌 
辦公地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辦公地址

地址:洛陽市老城區魏紫路與經七路交叉口 (老城區文化體育中心)五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文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文物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
(四)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區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社會文化事業(農村、企業、校園和社區文化)的發展;組織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研究、制訂全區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文化建設和基層文化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圖書館事業;協調、管理、推動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和發展。
(五)制定有關文物事業的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區文物保護、文物研究、流散文物等業務工作。負責受理申報全區境內的文物考古調查和勘探、保護維修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監督。指導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六)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指導、監督、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活動。
(七)負責全區文化對外交流聯絡工作,制訂交流規劃,指導交流活動;指導全區文化培訓工作。
(八)負責本部門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事件。
(十)承擔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首問服務工作;承擔本部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網站掛標、域名管理、年度報告公示等工作。
(二)社會文化事務股
擬訂全區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區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督促重大文化藝術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協調文化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立項、論證和實施;指導、協調文化產業項目的推廣;指導、協調、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和基層文化服務工作;指導、組織開展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全區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開展公益性輔導培訓工作。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建立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以及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
指導文化站、農村文化大院、社區文化活動室、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文化建設工作;推動文化館、圖書館的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農家書屋、社區書屋等重大公共文化工程的組織實施。監督實施國家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落實,開展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落實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文物、旅遊、非遺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和安全。
(三)文物保護股
負責文物保護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擬定全區文物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物普查,建立區級文物保護名錄體系;協同上級制定全區文物保護與搶救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依據法律法規授予的許可權,負責文物保護單位工程方案的申報、論證和審核;負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推薦和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村以及歷史文化街區,依法加強世界文化遺產及其預備名錄的管理和申報工作;負責配合基本建設項目的文物行政審批事項;配合上級管理全區考古調查、考古發掘和文物勘探工作;制定全區文物安全工作的規劃;負責相關的文物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負責對文物市場實施監管。
(四)旅遊股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旅遊業的政策法規,研究擬定本區旅遊業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區旅遊行業教育、培訓、招商引資、投資立項等工作;負責轄區各星級飯店、旅行社和景區(點)服務質量及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對違規行為進行專項執法檢查;負責轄區內旅遊諮詢服務工作,開展旅行社門市部備案初審;組織全區旅遊商品的開發和宣傳、促銷;協同上級研究擬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全域旅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市場調研、分析和旅遊產品、旅遊項目、旅遊線路的開發、推廣;負責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組織和協調重要旅遊促銷活動;指導協調全區重大旅遊節慶活動的宣傳推廣及信息收集;負責全區假日旅遊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旅遊行業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旅遊市場實施監管。

現任領導

洛陽市老城區文化和旅遊局局長:楊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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