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網球綜合館

洛陽市網球綜合館

網球綜合館位於體育中心西北部,人工湖西側,體育場與腳踏車賽場之間。用地面積2.656萬㎡,建築面積0.6萬㎡,可容納觀眾700人,內場尺寸為42m×48m,可設定網球正式比賽用單塊場地或訓練時的兩塊場地,也可舉行排球、羽毛球、桌球、舉重、體操、拳擊等室內墊上項目的訓練與比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網球綜合館
  • 內場尺寸:42m×48m
  • 舉行:排球、羽毛球、桌球
  • 結構:工作人員、場地控制用房
洛陽市網球館,結構,

洛陽市網球館

場館外觀場館外觀

結構

其它體育活動及輔助設施圍繞中心場地布置,一層南側設定兩套更衣、休息、淋浴等用房,北側設定裁判、工作人員、場地控制用房,東西方向為觀眾門廳。
二層東西兩側為觀眾後排休息廳,可設定小賣部等設施,南、北側分別設定檯球廳、健身房和衛生間。觀眾席為活動座席,總計700座。收回座席倉後可為內場爭取更大的面積,適於開展訓練活動。
三層南側為桌球廳、北側為形體訓練房。垂直交通為四部樓梯,位於建築物四角。場地照明及音響系統均按照正式比賽要求設定。
屋頂結構採用輕鋼平板網架,節省投資。同時利用東西兩側的拱形鋼架懸索,起到部分受力作用。既能創造出網球中心的獨特形象特徵,並且可以與體育中心其它場館形象相呼應,富於現代氣息。
場館安全要求
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設施建設和標準辦公室牽頭組織編制,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委會服務部、中國足球協會、華體集團等多家單位以及國內外十幾名專家共同參與起草的國家強制標準《體育場館公共安全通用要求》正式發布實施。
《體育場館公共安全通用要求》適用於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體育場館,對體育場館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體育場館及其內部部位目標的風險等級和相應防護措施,及與安全防護有關的各子系統等方面都做了系統規定。尤其對於中國現有相當一部分的體育場館來說,因為投入資金不足、年久失修、附屬配套設施不齊全,存在許多安全憂患,也需要在有條件時或在改建、擴建時按相應的標準對它們的公共安全設施加以增設和規範,《體育場館公共安全通用要求》這一新標準的發布和實施極大地解決了這些問題。
為規範奧運場館及現有體育場館的公共安全系統建設,國家體育總局體育設施建設和標準辦公室曾於2003年3月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立項申報制定國家標準《體育場館公共安全通用要求》。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國家體育總局體育設施建設和標準辦公室按照國家標準制定程式啟動了標準制訂工作。因為《體育場館公共安全通用要求》的制定過程中並沒有現成的國內外同類標準可以借鑑,同時體育場館公共安全涵蓋的範圍較廣,因此該標準只能將與安全較密切的主要問題提出來,以在建設體育場館時供設計者、建設者考慮,儘可能提高體育場館的安全性和公共安全設施的適用性。
該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規範我國體育場館的公共安全系統建設,提高我國體育場館整體的安全設施建設水平和使用水平,同時也為我國體育場館公共安全系統的建設、改造和檢測驗收提供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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