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洛龍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洛陽市洛龍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洛陽市洛龍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洛陽市洛龍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洛龍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洛龍區開元大道21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我區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統籌規劃全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
(四)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區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社會文化事業(農村、企業、校園和社區文化)的發展;組織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研究、制訂全區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文化建設和基層文化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圖書館事業;協調、管理、推動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和發展。
(五)研究擬定全區文物事業的發展方針、政策,制定有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區文物保護、文物鑽探、文物研究、流散文物等業務工作。負責受理申報全區境內的文物考古調查和勘探、保護維修項目,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和監督。指導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六)指導管理全區廣播電台(站)業務建設,監督管理廣播電台播放。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廣播技術標準,指導和協調全區廣播電台系統高新技術的科研開發套用。
(七)指導全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指導、監督、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活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八)負責全區文化對外交流聯絡工作,制訂交流規劃,指導交流活動;指導全區文化培訓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文化管理股
文物保護管理辦公室
旅遊行業管理股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法制審批股
洛龍區圖書館
洛龍區文化館
洛龍區人民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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