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

2014年10月30日至31日,洛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於《洛陽市環境保護教育條例(草案)》審議修改情況的報告、關於確認許可對市十四屆人大代表俞國強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草案)的說明、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代表出缺情況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草案)、關於《中原經濟區副中心城市五年規劃》編制情況的報告、關於2013年以來全市開放招商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全市水生態文明建設情況的報告和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免去郭宜品等3人職務的議案等。會議對水生態文明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詢問。

會議表決通過了《洛陽市環境保護教育條例》、關於確認許可對市十四屆人大代表俞國強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市十四屆人大代表出缺情況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會議對市政府關於2013年以來開放招商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水生態文明建設情況的報告、市中級法院關於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和市檢察院關於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進行滿意度表決,表決結果均為滿意。會議對市政府關於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進行滿意度表決,表決結果為基本滿意。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4年10月30日至31日 
  • 主持人:李少敏 
會議內容,出席人員,列席人員,

會議內容

10月30日上午9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原峰作了關於《洛陽市環境保護教育條例(草案)》審議修改情況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王明朗作了關於確認許可對市十四屆人大代表俞國強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秘書長王明朗作了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代表出缺情況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草案);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李文建作了關於《中原經濟區副中心城市五年規劃》編制情況的報告;市商務局局長曾丹梅作了關於2013年以來全市開放招商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魏險峰作了關於我市水生態文明建設情況的報告和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曲海濱作了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新年作了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魏險峰作了關於提請免去郭宜品等3人職務的議案;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王松濤作了人事任免有關情況的說明。
30日上午11時10分至下午6時,會議分組對有關議題進行了認真審議。
31日上午9時至11時,召開聯組會議對水生態文明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詢問。專題詢問會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湖鏡主持,9名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代表圍繞水生態文明規劃、建設、綜合利用等方面,以及伊洛河水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引黃入洛工程、水污染防治等問題進行詢問,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別作答。副市長張世敏在會上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態發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少敏最後作了重要講話。
31日上午11時,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主任會議,聽取各組審議情況的匯報。
31日下午15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洛陽市環境保護教育條例》、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確認許可對市十四屆人大代表俞國強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市十四屆人大代表出缺情況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會議對市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以來全市開放招商工作情況的報告、市人民政府關於水生態文明建設情況的報告、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和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進行滿意度表決,表決結果均為滿意。會議對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進行滿意度表決,表決結果為基本滿意。會議表決通過了人事任免事項。會上還傳達學習了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出席人員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少敏,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中陽、王樹仁、白志剛、陳衛平、劉湖鏡、馬振宇、陳淑欣,秘書長王明朗和委員共34人出席了會議。

列席人員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張世敏魏險峰,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曲海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新年,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伊濱區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和1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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