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公安局

洛陽市公安局

洛陽市公安局成立於1948年3月12日,現市局機關設紀委、警令部、政治部、法制處、警務督察處、科技通信處、控告申訴處、出入境管理處、宣傳處、後勤處、財務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等12個直屬單位。

洛陽市公安局還有交警支隊、刑事警察支隊、巡邏警察支隊、經濟犯罪偵察支隊、治安警察支隊、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監所管理支隊、禁毒支隊、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支隊、防暴警察大隊等11個實戰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公安局
  • 所屬地區:洛陽市
  • 成立時間:1948年3月12日
  • 內設機構:紀委、警令部等
  • 機構性質:公安局
下轄分局,中心大樓,機構設定,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政府信息公開,辦事指南,工作動態,

下轄分局

2007年,現役編制的消防支隊、警衛處也納入洛陽市公安系統序列,洛陽市公安局是國內首批成立“國土資源保衛支隊”的市級公安局。
現轄11個公安分局:
重慶路分局
長春路分局
南昌路分局
天津路分局
高新分局
長安路分局
車站分局
西工分局
金谷分局
老城分局
東關分局
瀍河分局
洛龍分局
安樂分局
伊濱分局
龍門分局
邙山分局
吉利區分局
協管9個(8縣1市)公安分局
偃師市公安局
新安縣公安局
孟津縣公安局
欒川縣公安局
嵩縣公安局
汝陽縣公安局
洛寧縣公安局
宜陽縣公安局
伊川縣公安局

中心大樓

洛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大樓於2001年7月動工2003年8月19日完工,總投資1.5億元,占地面積7125m2建築面積42700m2,主體32層(地上30層,地下2層)由主塔樓、東裙樓、北裙樓3部分組成,主體高度113.6m總建築高度128m。該樓每層約500平方米,是一座集現代化公安指揮、科技、通訊、信息、辦公、教育、會議、訓練於一體的現代化辦公大樓。其主要功能有:“110、122、119三警合一”的作戰系統、計算機監管系統、計算機網路系統、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統、刑事技術信息系統、戶政信息管理系統、交通監控系統等。大樓外觀以千餘根鋼管網狀撐拉幕,外立面全部使用玻璃幕牆,突出“法網恢恢”的職能特色。
洛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02洛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02
全稱:洛陽市公安局通訊信息指揮中心大樓
地址:洛陽市西工區體育場路1號,凱旋西路與體育場路的西南角
洛陽市公安局地圖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主要職能
(一)法制處(直屬分局)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的規劃工作,審核、起草與公安工作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指導縣(市)、區公安法制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直接辦理市公安局需要法律把關的案件和應訴案件;負責全市勞教少管案件的審核、審批工作;履行城市公安分局相應的職權。
(二)科技通信處
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系統通訊網建設,保障公安通信暢通,負責公安有線,無線通信執勤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公安科技研究等工作。
(三)控告申訴處
負責指導檢查全市公安信訪工作,處理查辦來信來訪及上級交辦的案件,定期綜合分析、催辦、協辦信訪案件。
(四)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中國公民因公(私)出入境及來洛外國人事務管理及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案件的查處工作。
(五)宣傳處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公安法規條例;宣傳上級公安機關對公安工作的要求及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務;負責禁毒工作的宣傳教育;負責公安文化工作和對外公共關係工作;宣傳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重大舉措、階段性工作和典型案例;宣傳報導公安先進典型。
直屬機構主要職能
(一)交通警察支隊
組織實施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駕駛員和機動車輛業務管理工作;參與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工作;管理非機動車和交通設施;打擊車匪路霸;負責交通法規的宣傳及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制工作;負責交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對公共停車場以及城市道路範圍內停車泊位的交通安全設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等。
(二)刑事警察支隊
負責偵破全市有影響的重、特大刑事案件(走私案件、妨害文物管理案件、嚴重暴力性案件);負責外省、市協查案件的偵破工作;組織協調跨區域案件、系列案件的偵破等。
(三)巡邏警察支隊
負責維護城市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參與處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受理和處理公民的報警;制止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務的行為;參加突發性案件、事件,災害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
(四)經濟犯罪偵察支隊
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經偵部門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辦理本級直接立案查處的經濟犯罪案件。
(五)治安警察支隊
負責掌握和研究全市社會治安動態,指揮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治安方面規範性檔案;直接參與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事故的協調處置;指導查處治安案件和偵破管轄的刑事案件;負責對遊行、示威和舉辦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審批和安全保衛工作;依法管理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危險物品和槍枝彈藥;指導全市社會保全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派出所和基層治保組織建設等。
(六)消防支隊(武警現役編制)
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工作;組織擬定消防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和社會消防力量的動員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的業務和隊伍建設。
(七)網監支隊
以網路技術為主要手段,集情報信息、偵察控制、打擊犯罪、防範和管理。對網際網路信息網路領域承擔保衛任務,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參與研究擬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術規範,依法查處在計算機網路中製作、複製、查閱、傳播有害信息和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主要職責

(一)分析研究全市社會治安狀況、為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對策。
(二)負責全市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部署、指導全市公安工作,檢查、監督所屬各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四)指導全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特種行業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市車輛、道路交通安全;負責消防監督和安全防範工作。
(五)組織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案件的偵察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
(六)承辦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擔負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現任領導

洛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沈慶懷
洛陽市公安局
沈慶懷,男,漢族,1962年8月生,河南商水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新鄉師範學院生物專業畢業,本科學歷。現任洛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1983年7月至1985年11月 河南省科學院辦事員、生物所辦公室副主任、院人事處秘書。
1985年11月至1988年12月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青年幹部處副主任幹事。
1988年12月至1997年4月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青年幹部處主任幹事。
1997年4月至1997年9月任豫新國際有限公司黨辦人事部主任。  
1997年9月至1998年4月任豫新國際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黨辦人事部主任兼廣告公司總經理。  
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任豫新國際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駐新加坡代表處代表兼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文化傳媒公司董事長、廣告公司總經理。  
2002年3月至2004年4月任中共濮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正縣級)。  
2004年4月至2009年3月任中共濮陽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2009年3月至今任洛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王社成同志協助沈慶懷同志負責市公安局的全面工作及日常工作,分管警令部、警務保障部、警衛處、交通管理支隊。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松民同志負責市信訪接待大廳和市委、市政府辦公大樓秩序穩定相關警務以及涉及公安非訪的打擊處理工作。在王社成同志出差或休假期間,協助沈慶懷同志處理市公安局日常事務。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建莊同志分管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消防支隊、特殊警務支隊、反恐怖支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馬運濤同志分管經偵支隊、監管支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犯罪偵查局局長李紅江同志分管並主持犯罪偵查局和刑偵支隊工作,分管禁毒支隊及網路安全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民眾工作專員張民子同志分管控申處。
黨委委員、副局長、政治部主任李紅偉同志分管並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工會、共青團、文聯、警察博物館、宣傳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監督部主任、督察長任萬順同志主持紀委工作,分管法制、督察及效能提升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連鵬同志協助王建莊同志抓好分管工作。
黨委委員、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支隊長周新生同志主持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隊日常工作。
黨委委員、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李亞凡同志協助王社成同志負責交通管理支隊、警衛處工作,分管科技通信處,主持交通管理支隊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以下簡稱網咖)管理工作是文化市場管理的重要內容。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市網咖的管理,規範網咖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於網咖的規範經營。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科學界定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努力形成高效協調的管理運行機制。通過規範、協調、高效、嚴格的管理,著力提高網咖業主的自律意識,切實解決社會集中反映的熱點問題,最大限度地遏制網咖違規經營現象,促進網路文化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管理體制
全市網咖管理工作由市娛樂場所及網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文化、公安、工商、法制、電信等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市娛樂場所及網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協調全市網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網咖行業管理與發展政策、網咖總體發展規劃和網點布局,協調處理網咖管理工作及與其有關的其它重大問題。
市娛樂場所及網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化局(市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市文化局牽頭負責對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履行網咖執法檢查職責情況進行督導和稽查。公安、消防、工商等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對網咖行業的監管。
網咖行業實行縣(市、區)屬地管理的管理體制,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對轄區內的網咖日常監管工作實行統一領導,並監督轄區內各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網咖日常監管責任。同時,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重大問題定期會商制度、信息通報和共享制度以及聯合執法與聯席辦公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網咖管理長效機制。
市公安局、市文化局要統一建立電子登記系統,實行管理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網咖場所進行登記。充分運用公眾信息平台和社會監管力量,形成對網咖行業的全方位監管。
市各專門執法機構對發現的問題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市政府,申請聯合執法。
三、主要職責
(一)市文化局。以禁止網咖接納未成年人為工作重點,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各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執行網咖現場檢查記錄製度、網咖日常檢查頻度最低標準制度和網咖違法經營案件處理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責任制,將審批、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對網咖管理工作做到“市場天天查、執法規範化”,堅持嚴管重罰,強化市場退出機制,對違法經營的網咖嚴格按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依法實施處罰。發揮網咖計算機監管平台的作用,及時上報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違法經營網咖的黑名單,重點監管列入黑名單的網咖,對誠信經營、守法經營的單位給予表彰。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對無證經營或證照不全的黑網咖,一經發現要堅決予以取締。要依法沒收黑網咖經營的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工具和設備。對以電子競技俱樂部、計算機培訓學校(班)和勞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班)等名義變相經營網咖的,依法予以取締。對單位和個人無照經營網咖非法所得數額較大涉嫌犯罪的,按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非法經營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文化、聯通、電信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好黑網咖的取締工作。
(三)市公安局。加強網咖的信息安全、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監管,對全市網咖場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組織網咖場所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督促公益性上網場所和其他公共上網場所落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網際網路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路遊戲,嚴厲打擊利用網路遊戲賭博的行為。組織專門力量從嚴查處利用網咖及網路遊戲等途徑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反動信息等違法行為。
網咖場所在開業前未取得《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意見書》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路安全檢查意見書》的,文化和工商部門不得頒發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四)市電信運營商。市聯通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等運營商要嚴格執行“零點斷線”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每日0時-早8時為網咖場所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服務。要嚴格按照管理部門提供的《停線通知單》要求,對違規經營的網咖實施停線措施。對申請接入光纖的網咖經營場所要認真核查其工商營業執照,禁止為沒有任何手續或相關手續不符合接入條件的網咖經營場所接入光纖。對個人申請光纖的用戶要及時向當地所在縣(市、區)工商部門進行通報,並配合工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五)市監察局。對出現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對違法審批、監管不力、處罰不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或為違法經營者充當保護傘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網咖管理中違法審批、疏於管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觸犯刑律的,要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市監察局有權對執法機構履行職責情況和網咖經營情況進行不定期走訪。
(六)市法制局。對行政執法機構以行政執法未果事項提出的協同執法申請予以審查,確需協同執法的事項以《行政執法未果周報》上報市政府。負責審查申請協同執法單位制定的實施方案,並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協同執法。認真負責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
(七)市娛樂場所及網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企業文化、工商、公安、電信等部門召開督查例會,對各縣(市、區)網咖的經營情況進行聯合督查、講評和布置工作,及時報告和通報重要情況,組織各部門聯合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控制網咖總量,著力推進網咖存量市場結構調整。全市網咖總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劃布局,不得在總量規劃數外審批新的網咖。對違反規定新批網咖的,由監察機關或任免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理。積極在現有網咖存量市場中推進連鎖化、集團化、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不斷提升網咖服務水準和行業形象。鼓勵網咖經營單位之間通過收購、兼併、聯合、重組、參股、控股等方式合作。網咖變更註冊事項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二)我市目前存在的由其他相關部門許可發證的電子競技俱樂部、計算機培訓學校和勞動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等營業性上網場所,根據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和“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由許可發證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上述場所的日常監管工作。
(三)疏堵並舉,積極引導青少年健康使用網路。努力加強公益性上網場所的建設與管理,發揮好學校、文化館(站)、圖書館、青少年宮、青年中心和中國小遠程教育、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在滿足未成年人網路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通過安排專業人員、招募志願者、教師家長參與等方式建立專、兼職結合的輔導員隊伍,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網環境。充分發揮12318(文化部門市場監督舉報電話)、12315(工商部門消費者維權熱線)、110(公安部門舉報電話)、12355(青少年維權熱線)等舉報電話的作用,認真辦理民眾舉報,做到有報必查並及時反饋查處結果。建立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廣泛發動社會監督,積極引導行業自律,引導青少年健康使用網路。

辦事指南

主辦單位:各戶籍派出所
辦理對象: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擬在暫住地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周歲的人員
辦理程式:派出所受理
辦理時限:當天
辦理條件:持本人身份證、兩張一寸免冠照片
辦理地點:暫住地派出所戶籍室

工作動態

市局召開巡邏協勤隊員管理使用座談會
11月8日下午,市局在天津路派出所召開巡邏協勤隊員管理使用座談會。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任萬順參加會議並講話。會議由特警支隊支隊長宋彥海主持,城市區派出所分管巡邏防控工作的領導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上,各單位分別就社會巡邏力量整合的基本情況,巡邏協勤隊員如何在公安機關的領導管理下有效開展巡防工作進行了座談。針對座談中面臨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宋彥海支隊長表示,特警支隊將充分發揮牽頭單位作用,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逐一梳理歸納,協調綜治辦等相關單位不斷完善解決。
任萬順副局長提出了三點要求:一要肯定成績,增強信心。全市社會巡邏力量整合後,各單位採取積極工作措施,科學劃分巡邏層級,合理擺布巡邏力量;全體巡邏協勤隊員按照公安機關的統一規劃和統一指揮,全力投入巡邏防控工作,取得了明顯效果。二要搶抓機遇,開拓進取。從當前的工作開展情況看,還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各單位要主動謀劃,創新工作,勇於擔當,敢於亮劍,管理好使用好這支隊伍。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採取邊工作、邊學習的方法,不斷加強隊員的組織紀律性,提高隊員的工作能力,使其儘快適應當前巡防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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