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評選洛陽市勞動模範有關事項的通知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評選洛陽市勞動模範有關事項的通知,是有關洛陽市勞動模範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評選洛陽市勞動模範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內容,一、評選範圍及名額,二、評選條件,三、評選原則,四、評選推薦程式,五、評選要求,六、獎勵辦法,七、評審機構,

通知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2005年洛陽市勞動模範表彰大會以來,我市廣大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各行各業的勞動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以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銳意進取,團結拼搏,為促進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湧現出了一大批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個人。為樹立榜樣、激勵先進、弘揚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進一步調動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實現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再立新功,市政府決定,2009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召開洛陽市勞動模範表彰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及名額


2009年勞動模範的評選範圍:在我市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經濟社會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各行各業各階層人員。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被授予國家、部委、省級勞動模範稱號者一般不參加評選;已經獲得洛陽市勞動模範稱號,如無新的特殊貢獻,一般不再參與推薦和評選;副縣級及其以上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參加評選。全市共評選勞動模範220名。

二、評選條件


勞動模範必須是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優秀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立足本職,奮發進取,開拓創新,勇於奉獻,在改革開放和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推動各項事業優質、高效、安全、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具有廣泛民眾基礎,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深化企業改革,推動科技創新、技術進步、增產降耗、節能減排,促進經濟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2.在農業、林業、水利生產建設和發展農村經濟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3.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勤奮學習,開拓進取,勇於創新,取得優異成績,創造先進水平,做出突出貢獻的;
4.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為推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和計畫生育等事業以及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
5.在維護社會穩定,增進民族團結,防止重大事故,抗擊冰凍雪災、抗震救災、保衛國家安全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6.在國家重點工程建設或重大科研項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7.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
凡是未建立黨組織、未組建工會,拖欠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會經費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2005年以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單位,取消其推薦資格;違反計畫生育、環境保護等基本國策的,實行一票否決。

三、評選原則


勞動模範的評選推薦要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充分體現“廣泛性、先進性和代表性”;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併兼顧各行各業;堅持標準,嚴格程式,民主推薦,接受民眾監督,採取“自下而上、逐級審查”的辦法進行。

四、評選推薦程式


1.基層單位推薦。被推薦的候選人必須經本單位民主評議產生。職工勞動模範候選人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同意;農民勞動模範候選人由村民委員會討論同意。然後,將被推薦對象的事跡材料、民主評議情況等相關材料歸口上報審核。
2.在基層單位推薦的基礎上,對縣(市、區)所屬單位的被推薦對象由縣(市、區)勞動模範評審機構初審;市各系統所屬單位的推薦人由主管部門黨委、行政、工會初審。初審合格後,統一報市勞動模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市勞動模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上報市勞動模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3.市勞動模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4.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後,在《洛陽日報》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請市政府正式行文。

五、評選要求


1.評選表彰洛陽市勞動模範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評審機構,嚴格按照勞動模範評選條件、程式和分配名額進行推薦。
2.評選洛陽市勞動模範要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經濟建設第一線,優先考慮一線職工、農民和科技工作者。一線職工和農民所占的比例不低於評選勞動模範總數的50%,科技人員應占20%,企業負責人不超過10%。要注重評選推薦民營企業、個體勞動者和進城務工人員的先進典型。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被推薦為勞動模範候選人時,要徵求當地工商、稅務、審計、紀檢(監察)、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畫生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部門意見。評選黨政群領導幹部要從嚴掌握,被推薦的候選人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徵求上級主管部門、有管理許可權的紀檢(監察)部門等有關部門意見。要注意勞動模範的廣泛性和代表性,使各行各業、各條戰線勞動者都占有適當的比例。
3.名額分配、材料格式、上報時間等具體要求,由市勞動模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六、獎勵辦法


2009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市政府召開洛陽市勞動模範表彰大會,對勞動模範予以命名表彰,頒發榮譽證書、獎章,並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七、評審機構


為了切實做好勞動模範評選表彰工作,成立洛陽市勞動模範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審和表彰大會的籌備工作。評審工作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 長:吳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王須才(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冀昌(市總工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成 員:田亞平(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謝留峰(市財政局局長)
鄔曉芒(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事局局長)
張民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許新皎(市農業局局長)
段敬全(市總工會副主席)
王虎立(市發改委副主任)
駱延軍(市監察局副局長)
張慶環(市信訪局副局長)
都全現(市科技局副局長)
馬恆祥(市人口計生委紀檢組長)
王 英(市審計局副局長)
王清梅(市環保局副局長)
王富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趙 毅(市國資委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總工會生產保護部,段敬全同志兼辦公室主任。
洛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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