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迦諾協定

《建立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洛迦諾協定》(Locarno Agreement on Establishing an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Industrial Design)的簡稱《洛迦諾協定》,巴黎聯盟成員國間簽訂的專門協定之一,1968年10月4日在洛迦諾簽訂,1971年起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迦諾協定
  • 外文名:無
  • 簽訂日期:1968年10月4日
  • 簽訂地點:洛迦諾
《洛迦諾協定》共15條,1個附屬檔案。其主要內容有:專門聯盟的建立;國際分類法的採用;國際分類法的使用和法定範圍;專家委員會;國際分類法及其修正和補充的通知與公布;專門聯盟大會;國際局;財務;修正;批准和加入;生效;效力和有效期;修訂;退出;領地;簽字、語言、通知;過渡條款;附屬檔案,國際分類的大類和小類表。表中對32個大類和 223個小類的不同類型產品建立了外觀設計分類。它包括一個依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的目錄,並有商品所屬分類的說明。該目錄還包括對6,600個不同的類型商品的分類說明。該協定規定,每個締約國的主要機關必須在記載工業品外觀設計備案或註冊的官方檔案中,和在該主管機關發行的有關備案和註冊的任何出版物里,標上適用的國際分類號。
《洛迦諾協定》的參加國組成了“洛迦諾聯盟”,在聯盟的國家中,採用統一的工業品外觀設計分類法。該聯盟的執行機構是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聯盟除大會外,還設有一個國家委員會,定期修改國際分類法。
截止2004年12月31日,該聯盟有成員國44個。1996年6月17日,中國政府向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遞交加入書,1996年9月19日中國成為該協定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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