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文物旅遊局是洛川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文物旅遊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川縣文物旅遊局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中、省、市有關文物、旅遊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文物、旅遊有關規定辦法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全縣文物保護規劃、審核修繕計畫和設計施工方案;負責文物搶救維修工程的建設和管理,並參與檢查驗收。
(四)監督指導文物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破壞和失盜案件,依法打擊各種文物違法犯罪活動。
(五)組織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監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負責文物複製品管理和流散文物徵集;組織三級以下涉案文物的司法鑑定工作。
(六)管理全縣旅遊市場,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旅遊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旅遊違法行為; 協調管理全縣假日旅遊。
(七)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八)組織實施全縣旅遊業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市場促銷;負責全縣旅遊資源、客源市場的普查和調研;編制全縣旅遊業開發項目,指導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指導旅遊統計和信息發布。
(九)組織開展文物保護宣傳,指導文物保護研究工作。
(十)組織指導文物、旅遊專業人才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縣文體廣電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