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川縣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擬訂全縣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交通運輸行業政策和辦法;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及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物流業發展規劃的擬訂,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監督契約造價和工程質量管理。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和道路客貨運輸、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運輸站(場)經營、車輛維修、車輛技術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等機構、行業的監管。
(五)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重點公路、水路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六)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負責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信導航、救助打撈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舶代理、航道疏浚的行業管理;依法組織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全縣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實施進行監督;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收費公路的運營管理,籌措交通建設資金並監督使用;負責指導全縣交通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負責全縣交通運輸外事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