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行政服務中心

洛寧縣行政服務中心是洛寧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為縣政府正科級事業單位,是縣政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施政視窗和服務人民民眾的場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寧縣行政服務中心
  • 地點:洛寧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洛寧縣行政服務中心主要履行我縣行政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行政服務中心成立以來堅持以“合理合法 、權責統一、公開公正、高效便民”為服務宗旨,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對進入中心的行政許可(審批、收費)項目實行“六公開”、“六件制”管理,改進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率,規範行政許可行為,推進廉政建設、最佳化我縣經濟環境,促進我縣政治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

機構設定

行政服務中心內設三個職能科(室),一個行政服務大廳。
(一)辦公室
負責行政服務中心文秘、機要、檔案、會務等政務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接待、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等機關後勤服 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動工資、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務和機關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督促協調各視窗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審批程式開展業務和視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各部門進入中心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審核和調整,組織協調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負責企業代辦事項的諮詢和代理代辦服務;負責業務工作的綜合匯總和信息的編髮、反饋,中心機房、結算中心的管理工作。
(三)督查科
督促檢查行政服務中心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視窗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懲評比和民主評議工作;負責中心全體工作人員勞動紀律、廉政建設制度的制定及實施;負責服務對象投訴(舉報)的受理、調查和處理;視窗位置的分配和調整。
(四)行政服務大廳
辦理投資者申請投資項目等需要審批、核發的各項批准檔案、證、照;辦理基礎設施使用權方面的審批事項;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受理各類投資和稅收政策、人才勞動力需求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對須交納的行政審批有關費用實行集中統一收取;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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