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成立於2002年6月,前身為洛寧縣人事勞動局,是主管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現有職工2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寧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洛寧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部門職責,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縣勞動保障工作的具體方針、政策和改革方案,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係調整、企業職工工資管理工作。
部門職責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內設股室和下屬機構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人事、計生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職工單檔案管理工作。
2、工資管理股: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工資政策,組織實施工資的調整和審批;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申報、考試、發證、晉級以及轉正、定級和工資關係轉移等工作。負責全縣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工人退休及工資核定、勞資統計和工資年報等工作。
3、人事管理股:負責全縣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工作和落實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各項幹部政策;負責公務員的錄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職務任免、幹部調配等項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4、科技幹部管理股: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配合組織部做好科技副鄉(鎮)長選拔、派遣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縣職稱改革工作,負責初級職稱的評審和中、高級職稱的申報工作;負責科技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5、勞動管理股:負責《勞動法》的宣傳貫徹和勞動政策的貫徹執行,處理職業介紹機構、用人單位、勞動者的控告、申訴。指導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工作,辦理遺屬定補、護理費等工作;負責受理、調解和仲裁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6、勞動監察股:宣傳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落實;制止違犯依法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勞動監察人員進行培訓管理;負責工傷認定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