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國家稅務局

洛南縣國家稅務局

洛南縣國家稅務局是一個地方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南縣國家稅務局
  • 地區:洛南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洛南縣國家稅務局現有現有幹部162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113人,內設10個科室,1個直屬機構、6個派出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負責全縣4064戶納稅戶的國稅征管工作。多年來,我局牢牢把握“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的主題,以思想道德建設為主線,以績效管理暨“創佳評差”競賽活動為平台,以創建“學習型、效能型、服務型、責任型、清廉型”機關為抓手,按照“一二三五”工作思路,著力抓好“八大工程”,處好“十大關係”,堅持一手抓稅收征管業務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設,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努力打造國稅文化,大力營造國稅精神,走出了一條思想理念大轉變、服務經濟大發展、各項工作大突破、社會形象大提升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平安發展之路。建局14年來,累計組織收入6億多元;連續14年保持了省級文明單位標兵稱號;連續三屆獲得全市國稅系統運動會團體第一名;多次榮獲省、市國稅系統績效管理暨創佳評差競賽活動最佳單位和全縣目標管理優勝單位;連續三年獲得全縣政風行風測評第一名,成為全縣政風行風免評單位和全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先進單位,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去歲輝煌已成昔,今朝燦爛需催鞭。洛南國稅人將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昂揚的鬥志、更加務實的作風,開拓進取,奮力拚搏,為洛南經濟社會突破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主要職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8〕104號)精神和陝西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商洛市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陝國稅發〔2009〕264號),制定洛南縣國家稅務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洛南縣國家稅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6個派出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內設機構為正股級,直屬機構為副科級,稅務分局 為副科級,稅務所為正股級,事業單位為正股級。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檔案、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承擔地方政府分配的扶貧幫困工作;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普通發票的印製及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領購、發放、核算、保管和繳銷工作;管理票證庫房。
6.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8.辦稅服務廳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9.稅源管理科
主要負責全縣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管理,研究制定和推行稅源管理及徵收管理辦法、措施,對所轄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征管檔案管理等。
10.機關黨務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以及派駐機構的黨群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副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股、檢查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

派出機構

全系統設6個派出機構,其中4個稅務分局、2個稅務所。主要擔負本行政區劃內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的國稅管理工作。主要負責轄區內小規模企業和其它應由國稅部門徵收的納稅戶的稅收管理。研究制定稅源管理和推行徵收管理辦法、措施,對所轄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分析和納稅評估、稅法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檔案、政策送達、稅源調查、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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