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縣衛生健康局,是泰順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泰順縣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順縣衛生健康局
- 隸屬:泰順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有關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我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衛生健康專項規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監督執行情況。編制和實施縣域衛生健康規劃,統籌規劃縣域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健康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全縣牽頭工作。
(五)負責全縣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指導實施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制度。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六)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準入和監督管理,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指導推動當地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和生育管理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機制。
(九)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十)組織制定中醫藥、民族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一)負責來泰中央、省市領導、重要外賓以及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國家和省市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健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健康浙江、健康溫州和健康泰順戰略,深化醫療衛生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響評價評估制度,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中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推動衛生健康事業和產業的協調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綜合性表彰、制度建設、科室考績、督查督辦、外事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黨委的日常工作職責。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綜治維穩、平安創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健康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協同做好全縣衛生健康系統黨建工作。承擔全縣衛生健康系統考績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宣傳工作。
(二)規劃信息與財務審計科
(二)規劃信息與財務審計科
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推進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政府數位化轉型工作。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承擔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審核轉報和裝備管理。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指導督促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基本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承擔系統對口支援和協作合作工作。承擔監督下屬單位節能減排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與綜合監督科(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三)疾病預防控制與綜合監督科(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組織指導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承擔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末梢水水質監測職責。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的全縣牽頭工作。承擔縣公共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應急能力建設。收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重大違法案件。組織開展醫療服務、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監督執法檢查。完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體系,組織稽查考評,指導規範監督執法行為。承擔醫療廢棄物管理工作。
(四)醫政醫管與體制改革科(掛中醫科、行政審批科牌子)
(四)醫政醫管與體制改革科(掛中醫科、行政審批科牌子)
擬訂全縣醫療行業管理的相關政策、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和獻血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醫療服務及其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準入、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等,承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體系建設的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執行基本藥物的相關政策和規定,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牽頭組織推進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和倫理審查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指導、推進衛生健康重大改革工作,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縣級衛生健康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形式審查和制證發照等職責。負責局最多跑一次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醫療衛生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負責管理縣衛生健康局政務服務視窗。擬訂全縣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中醫藥行業管理政策、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和指導全縣中醫藥科技創新發展,負責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繼承、傳播、發展,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國際交流、推廣、套用以及與港澳台的中醫藥合作。參與擬訂全縣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扶持政策。指導全縣民族和民間醫藥工作。負責來泰中央、省市領導和重要外賓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縣保健委員會的日常
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掛老齡健康科牌子)
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健康科(掛老齡健康科牌子)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基層醫療衛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指導全縣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推進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掛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牌子)
組織擬訂地方性政策、規章草案和地方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普法工作。承擔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實施計畫生育獎特扶政策,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
(七)健康促進與評價科
牽頭研究提出健康泰順建設、愛國衛生運動的規劃、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開展健康泰順和愛國衛生運動考核評價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教育與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健康泰順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辦公室、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政策法規科(掛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牌子)
組織擬訂地方性政策、規章草案和地方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普法工作。承擔衛生健康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實施計畫生育獎特扶政策,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
(七)健康促進與評價科
牽頭研究提出健康泰順建設、愛國衛生運動的規劃、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開展健康泰順和愛國衛生運動考核評價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教育與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健康泰順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創建國家衛生縣城辦公室、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