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泰州市海陵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泰州市海陵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退役軍人事務相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事務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海陵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所屬部門: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泰州市海陵區
  • 現任領導:李傑(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落實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優撫等相關政策法規,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就業創業、合法權益維護等工作。承擔區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退役士兵、離休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的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組織落實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八)根據上級規定,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褒揚、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擬訂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建立區、鎮街(園區)、村(社區)三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
(十)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指導退役軍人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加強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優撫安置科(就業創業科)。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組織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組織和指導區、鎮街(園區)、村(社區)三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三)擁軍褒揚科(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承擔協調指導全區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擔烈士材料審核上報;指導開展烈士紀念活動;承擔退役軍人輿論宣傳工作;組織落實軍供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及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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