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區教育局

泰州市海陵區教育局

泰州市海陵區教育局是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海陵區教育局
  • 所屬地區:泰州市海陵區
  • 所屬部門: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內設機構

一、區委教育工委辦公室(宣傳科)
1. 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區委教育工委、區教育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區委教育工委、區教育局黨組會議、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安排及會議精神的督辦工作。
2. 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承擔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 負責提出區屬中國小、幼稚園黨組織的機構設定、調整建議。
4. 負責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以及年輕幹部的選拔、培養、考核、考察和培訓工作;指導區屬中國小、幼稚園中層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中層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
5. 負責教育系統黨員教育、發展與管理工作;負責黨員統計、組織關係轉接等工作。
6. 負責教育系統新聞宣傳、輿情監控工作;負責教育宣傳通聯工作和教育報刊征訂工作;負責海陵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內容編輯、發布等日常運營和維護工作。
7. 負責教育系統統戰、知識分子、人武、人才、老幹部、老齡、雙擁、關工委和對口幫扶等工作。
8. 負責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區委教育工委、區教育局黨組發文審核與印製工作。
9. 指導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10.按規定對區教育類社團進行日常工作指導。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辦公室(基建裝備與財務審計科、語言文字工作辦公室)
1.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長辦公會、行政辦公會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材料的草擬、審核和印製工作。
2. 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和固定資產、公務用車、印章管理及物品採購等後勤服務工作。
3. 負責局機關月度重點工作安排和教育民生實事項目、職能工作目標徵集及完成情況匯總,以及教育信息編髮工作。
4. 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教育熱線、12345行風熱線、區長信箱等工作。
5. 負責依法行政、信息公開、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文電的收發、分送、傳閱、歸檔以及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6. 承擔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法檢查、教育系統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園)、校(園)務公開工作。
7. 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牽頭組織實施國家頒布的語言文字各項標準、規範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
8. 負責國語推廣工作,協助做好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9.負責教育史編撰和招商引資等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事科(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1. 承擔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
2. 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調配、人才引進、教師招聘、崗位設定、工資福利等管理工作。
3. 負責教師繼續教育的規劃;協調落實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師資培訓任務。
4. 負責教育系統師德師風建設;統籌管理、指導教育系統評優表彰、年度考核、績效考核和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5. 負責區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一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聘任工作;組織、協調區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初審和申報工作。
6. 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協調本區域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
7.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區屬中國小、幼稚園人員出國(境)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對外籍專家、教師和進修考察人員的管理工作。
8. 協調對外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工作;協助做好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教育援外工作。
9. 負責教育系統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基礎教育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1. 統籌管理全區義務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區屬中國小常規管理、規範辦學、課程教學改革和校本課程建設;負責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
2. 負責全區義務教育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工作。
3. 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的組織實施工作。
4. 組織實施義務教育招生工作;負責中考考務的組織工作;負責義務教育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證工作。
5. 指導區屬中國小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實驗設施設備建設與套用,以及體衛藝教學常規器材的配置工作。
6. 指導區屬中國小德育、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等各類專題教育和科普工作;指導、管理中國小綜合實踐活動。
7. 統籌管理和指導中國小國際合作交流、與港澳台地區合作交流工作;組織管理區屬中國小各類競賽;指導區屬中國小課後服務、家校共同發展等工作。
8. 指導區屬中國小做好體育、藝術人才的培養工作。
9. 負責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機制,定期組織開展中小學生健康體檢,指導區屬中國小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會同區有關部門對區屬中國小貫徹體育、衛生工作條例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10.負責教育系統文明、衛生城市創建和教育扶貧工作。
11.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學前教育科
1. 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工作。
2. 負責全區學前教育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幼稚園招生工作。
3. 指導區屬幼稚園常規管理、規範辦園和遊戲化課程改革。
4. 組織管理幼稚園各類競賽與交流活動。
5. 指導省、市優質幼稚園評估的申報工作。
6. 組織開展學前兒童的健康體檢,建立健全兒童健康檔案;會同區有關部門對幼稚園衛生保健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7. 會同督導科做好區屬幼稚園綜合考評工作。
8.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督導科(效能監察科)
1. 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2. 擬訂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制度、督導評估工作計畫和有關督導評估方案。
3. 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組織對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和其他教育機構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4. 統籌、協調省、市對區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職責考評的相關工作。
5. 負責區屬中國小、幼稚園綜合考評工作。
6. 指導、協調區域教育現代化實施有關工作。
7. 負責對局重點工作任務、重大事項、重大活動推進情況和師德師風建設情況進行效能監督。
8.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社會教育科(行政許可科)
1. 統籌管理社會教育工作。
2. 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設定、調整、更名、撤銷的審核工作。
3. 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管理、指導、督查及年審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無證辦學或違規辦學行為進行查處。
4. 負責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
5. 負責局機關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工作;承擔本局許可權內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組織辦理、發證等具體工作。
6. 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7.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1. 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等工作。
2. 指導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3. 指導、督查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安全教育、安全防範和疾病防控工作。
4. 指導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實驗器材藥品安全等監管工作。
5. 指導區屬中國小、幼稚園做好公共衛生應急處理、師生傷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6. 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安保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
7. 負責教育系統信訪維穩、矛盾調解工作。
8.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姜小軍同志 教育工委書記,教育局局長、黨組書記,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
主持區委教育工委、區教育局全面工作。
曹領娣同志 教育工委副書記,教育局副局長
負責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管理、幹部人事管理、統戰、人才、教育宣傳通聯、工會、共青團、婦女兒童、關心下一代、老幹部、學前教育、對外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和幫扶等工作。
分管工委辦(宣傳科)、人事科(教育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工會、團工委、婦工委、關工委。
姜 凌同志 教育局副局長
負責義務教育(國際合作與交流)、特殊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素質教育實踐、少先隊、招生考試、教育規劃、學校管理、基建工程建設管理、教育裝備運行與管理、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信訪維穩、文明(衛生)城市創建等工作。
分管基教科(體衛藝科)、少工委、安保科、招生考試辦公室、裝備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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