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簡稱泰州檢驗檢疫局)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設在江蘇泰州的分支機構,負責管理所轄地區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動植物檢疫、衛生檢疫、監督管理等工作。內設11個職能科室,下屬3個副處級辦事處,1個科級辦事處,2個事業單位,編制84人。

基本介紹

檢疫局概況,榮譽稱號,地理位置,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各辦事處工作職責,

檢疫局概況

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設在江蘇泰州的分支機構,實行由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直接領導的垂直管理體制。目前有處級領導幹部7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2人、紀檢組長1人,辦事處主任3人。內設11個職能科室,下屬3個副處級辦事處,1個科級辦事處,2個事業單位,編制84人,實有工作人員81人,其中行政60人,事業21人。
建局以來,在泰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泰州檢驗檢疫局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轉型升級為中心,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先爭優”活動為載體,圍繞“建設現代化強局”奮鬥目標,認真履職,銳意改革,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榮譽稱號

先後被授予江蘇省文明行業、江蘇省依法行政工作示範點、江蘇檢驗檢疫系統文明單位泰州市文明行業標兵、泰州市十佳服務地方發展單位、泰州市依法行政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2009年以來,我局獲得國家質檢總局以及省、市各類表彰100多次,90多人次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獎勵。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肯定和表揚,一直保持建局以來工作質量和廉政建設零有效投訴、違法違紀案件零發生的良好記錄,有力維護了國門衛士的形象。

地理位置

地址:青年南路402

機構職能

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機構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依法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註冊登記與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境動植物疫情防控、監測和調查等工作,承擔進出境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生物物種資源的檢驗檢疫工作。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鑑定管理工作,負責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負責出口商品註冊登記企業監督管理。
(五)負責認證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強制性認證和自願性認證以及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出口食品原料種植場、養殖場的監督管理,實施進出口動植物源性食品殘留物質監控計畫、進出口食品有毒有害物質監控計畫。
(七)負責實施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驗證,負責出口、轉口商品的有關出境驗證。
(八)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貨櫃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鑑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貨櫃、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質檢總局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定、協定和議定書等,承辦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定的實施工作。
(十)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加施標識、封識,並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組織地理標誌的申報並負責後續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收集國內外相關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食品安全信息和商品質量狀況,提供有關信息。
(十二)負責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機構、代理報檢單位、快件營運單位和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承辦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本局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承辦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內設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的公文管理、會議管理、督查督辦、機要、保密、檔案、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政府信息公開、外事管理、公務接待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認證監管綜合科
負責認證監管行政執法、強制性認證和自願性認證以及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檢驗檢疫業務綜合協調、統計分析、法制、工作質量檢查、內部質量體系管理、科技管理、標準管理等工作。
(三)檢務科
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書證單的審核簽發、檢驗檢疫報檢、計費、放行、流程管理、空白證單管理、業務印鑑管理、證單檔案管理、優惠原產地證和一般產地證的簽發、代理報檢單位及報檢員的管理、計算機及信息化網路維護管理等工作。
(四)衛生檢疫科
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負責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動植物檢疫科
負責實施進出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註冊登記與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境動植物疫情防控、監測和調查等工作,承擔進出境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生物物種資源的檢驗檢疫工作。
(六)食品檢驗監管科
負責泰州地區進出口食品、化妝品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出口化妝品生產企業、出口食品原料種植場、養殖場的監督管理,實施進出口動植物源性食品殘留物質監控計畫、進出口食品有毒有害物質監控計畫。
(七)機電化礦檢驗科
負責泰州地區的機電、化工、金屬材料等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輕紡檢驗科
負責泰州地區的輕工、紡織原料、紡織品、服裝等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財務科
負責全局的財務預算、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財政稅務票據使用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十)人事政工科
負責本局機關、辦事處、事業單位的人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十一)監察室
負責全局黨風、行風、廉政建設工作,對全局人員遵守職業道德、行為規範和執行黨紀政紀條規情況進行工作監督與效能監察,接受來信來訪,處理顧客投訴,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地方開展的文明創建和機關作風建設等工作。
三個辦事處: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泰興辦事處,機構規格副處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靖江辦事處,機構規格副處級。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泰州港口辦事處,機構規格副處級。
4、中華人民共和國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口加工區辦事處,機構規格科級。
兩個事業單位:
1.泰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綜合技術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出入境檢驗檢疫的實驗室檢測,承擔科研與技術開發服務和標準的制修訂。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服務。管理所屬經營服務等單位。
中心下設國家重點實驗室瀝青檢測實驗室和農畜食品實驗室。
2.江蘇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泰州分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泰州地區出入境人員健康體檢,預防接種,傳染病檢測等工作。

各辦事處工作職責

1、泰興辦事處 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精神;負責檢驗檢疫報檢、簽證、計收費和流程管理工作;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管理、證書證單繕制和簽發、證單質量管理;負責簽發優惠原產地證和一般產地證;報檢單位和報檢員的管理;負責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質量分析和計算機管理;負責所轄地區出入境商品的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管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綜合科 負責所屬地區檢驗檢疫報檢、簽證、計收費和流程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印鑑管理、證書證單繕制和簽發、證單質量管理,簽發優惠原產地證和一般產地證,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計算機的管理,報檢單位和報檢員的管理,質量體系評審後的後續管理,辦事處綜合業務和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2)檢驗檢疫一科 負責所屬地區進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註冊登記和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備案考核和後續管理;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及植物產品原料基地的備案考核與後續管理;進出口輕工、服裝、紡織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出口危險品、食品和一般包裝及化工產品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檢驗檢疫二科 負責所屬地區進出口機電儀、金屬材料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管;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出口產品質量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獲證企業、免辦企業的監督管理;兼負植物產品,玩具(鞋)類產品,出口危險品、食品和一般包裝及化工產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管;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2、靖江辦事處 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精神;負責檢驗檢疫報檢、簽證、計收費和流程管理工作;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管理、證書證單繕制和簽發、證單質量管理;負責簽發優惠原產地證和一般產地證;報檢單位和報檢員的管理;負責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質量分析和計算機管理;負責所轄地區出入境商品的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管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綜合科 負責所屬地區檢驗檢疫報檢、簽證、計收費和流程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印鑑管理、證書證單繕制和簽發、證單質量管理,簽發優惠原產地證和一般產地證,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計算機的管理,報檢單位和報檢員的管理,質量體系評審後的後續管理,辦事處綜合業務和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2)檢驗檢疫一科 負責所屬地區進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註冊登記和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備案考核和後續管理;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及植物產品原料基地的備案考核與後續管理;進出口輕工、服裝、紡織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出口危險品、食品和一般包裝及化工產品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管;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檢驗檢疫二科 負責所屬地區進出口機電儀、金屬材料等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出口產品質量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獲證企業、免辦企業的監督管理;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港口辦事處 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及其規範性檔案精神;負責泰州轄區所屬港口及其通關點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出入境人員、貨物、交通工具及其他應檢物的報檢、簽證、計收費、流程管理和業務統計工作;進出境交通工具、貨櫃、人員、貨物的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衛生監督、衛生處理的監管工作;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應檢物、進境廢物原料、進境木質包裝的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動植物疫情監測和檢疫處理的監管工作;承擔口岸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處置,港口及有關單位的衛生監督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綜合科 負責泰州口岸的出入境報檢、計收費、簽證、放行;負責受理異地電子轉單在本口岸的放行,負責空白證單、業務印鑑、證單檔案管理,計算機及網路的維護;負責辦事處綜合業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新開碼頭對外開放的相關工作;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檢疫科 負責泰州轄區所屬港口及陸路通關點進出境交通工具、貨櫃查驗;負責人員、物品的衛生檢疫,疫情檢測,衛生處理,傳染病監測及監督管理;負責泰州口岸醫學媒介生物檢測,特殊物品的檢疫查驗,出入境屍體、棺柩、骸骨檢疫查驗,國境口岸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它應檢物、進境廢物原料、進境木質包裝的檢驗檢疫及監督管理,動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的預審核及上報,港口檢疫除害處理及監督管理;承擔口岸公共突發衛生事件和重大動植物疫情的現場處置,港口“三證”的審核、考核,收集、上報動植物和衛生疫情信息及疫區名錄;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檢驗鑑定科 負責泰州轄區所屬口岸進出口商品的重量、數量、殘損等鑑定業務,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的適載鑑定(驗艙)和其他鑑定業務;負責港口大宗商品的取制樣、檢驗與監管,進口廢物原料檢驗、入境貨物放射線檢測,承擔進出口貨物檢驗相關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處置;負責口岸檢驗鑑定機構的日常管理;完成處領導和相關牽頭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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