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我委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規定》要求,把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落實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強化領導,多措並舉,狠抓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

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
2013年,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我委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規定》要求,把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落實民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強化領導,多措並舉,狠抓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我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我委成立了由委黨組書記、主任閆恂秋同志為組長,黨組成員、副主任梁進濤同志為副組長,委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的日常事務性管理工作,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靠上抓、有關職能科室具體抓的組織推進體系。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按照政務公開實施方案規定的內容、形式和程式等,認真組織實施。進一步明確了政府信息應公開的範圍、內容、方式和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程式、信息更新程式、申請公開程式、網上諮詢答覆程式等制度,從體制機制和工作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認真梳理信息,明確公開內容。根據市政府有關檔案精神,認真梳理需要公開的信息,明確了梳理信息、編制指南、公開目錄三個階段的完成時限。按照《條例》要求,將我委信息梳理劃分為主動公開、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三個類別。按照由近及遠的原則,特別是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涉及部門職能和業務事項的信息進行了全面梳理。針對企業和市民關注度高的相關內容,對具體辦事項目進行了收集,加大了信息梳理力度,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制定和完善了《泰安市發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泰安市發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經過梳理,突出了對民眾關注問題的信息公開,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內容。對於社會關注、民眾關心的問題,只要不屬於保密範疇,都堅持一律公開。一是突出公開事權、財權、人權。包括公開重點工程、重要工作以及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式;公開財政預決算;公開幹部任免獎懲、機關工作人員招聘錄用等情況。二是堅持做到“三公開”。即公開單位及其內設機構的職權;公開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公開辦事程式、辦事紀律、辦結時限和辦理結果。三是突出公開熱點和難點問題,有效保障了廣大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強化工作措施,拓寬公開渠道。為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使社會公眾進一步關注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3年,充分利用泰安市政府入口網站、泰安市發展改革委入口網站、電子大螢幕、信息公開專欄等多種方式、多種途徑,廣泛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泰安市發改委網站進行改版,開發了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和依申請公開網上受理等套用系統,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立完善了“領導信箱”、“監督投訴”、“建言獻策”等互動欄目功能,開發了場景式服務,網站發布的信息更加及時豐富,功能實用性大大增強,公眾參與度進一步提高,社會關注度和影響作用日趨擴大。充分利用信息公開專欄公開業務事項辦理流程等,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民眾辦事。在行政審批中心設立了電子大螢幕和觸控螢幕,便於市民查找信息。
(四)加強保密審查,確保全全公開。在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嚴格執行政府信息保密審查機制和程式。依據《泰安市行政機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和國家保密局《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我委制定印發《信息主動公開制度》、《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發布制度》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三項制度。對行政機關公文信息公開審核標準和程式作了明確規定。對要公開的政府信息保密審查作了明確界定,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保密審查工作,按照“誰公開誰審查、事前審查、依法審查”的原則,對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及其它敏感信息進行審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經黨委領導集體研究不公示,一般業務信息不經分管領導同意不公示,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有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3年,我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2條,從內容分類看,業務工作125條,工作動態35條,其他信息22條。報送市政府網站信息102條。全年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申請。
今年以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規範和發展規劃、與公眾密切相關的業務事項、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政府機構和人事、重大決策草案等方面內容;及時公開了國家、省政府各項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公布了泰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公開了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進程及其處理情況,公開了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了財政預算、決算信息,公開了財政資金撥付公告;公開了主要領導人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自《規定》正式施行以來,我委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的費用。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3年共收到社會公眾兩條公開信息申請,我們及時認真的的予以解答。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我委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申請。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委今年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公開意識需要進一步強化,少數人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定距離;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適合社區、農村等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組織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一些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還不十分熟悉,處理程式不夠規範,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完善。
下一步,我們將以這次檢查考核為契機,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提高政務服務質量。一是進一步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二是規範、最佳化申請處理流程,增加受理點。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三是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制度化、規範化,確保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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