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經泰安市編制委員會批准,由原市衛生防疫站與市職業病防治院組建而成的新單位。於2005年12月掛牌成立,2006年4月人員調整及工作職能到位,為正處級全額事業單位。2006年10月由原衛生防疫站遷入新建的衛生大廈。衛生大廈占地面積16畝,建築面積14000多平方,中心辦公用房7000多平方米。中心現有在職職工145人,專業技術人員128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38人,中級職稱61人。中心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後勤保障科、車輛管理辦公室5個行政職能科室和傳染病防制科、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愛滋病防制科、免疫規劃科、地方病與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制科、營養與食品衛生監測評價科、職業衛生監測評價科、公共衛生監測評價科、質量控制科、健康教育科、衛生檢測檢驗科、體檢中心、接種門診13個業務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批准單位:泰安市編制委員會
- 掛牌成立時間:2005年12月
- 建築面積:14000多平方
主要職責,部門設定,
主要職責
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技術服務業務指導中心。擔負著國家、省下達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務;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傳染病疫情的收集、分析、上報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調查及應急處理,組織開展疾病暴發流行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負責全市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組織實施適宜人群的預防接種及管理工作;負責常見病原微生物檢驗檢測和常見毒物、污染物的檢驗鑑定;負責疾病監測和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環境衛生等領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承擔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負責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業務考核;指導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
部門設定
中心辦公室
1、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和中心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等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或初審;分析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現狀與問題,提出工作策略和建議;
2、負責上級有關指示和中心辦公會議決定的督辦落實;負責中心重大活動、行政管理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進行綜合目標管理的實施、督查、考核與評比;
3、負責中心行政檔案的審核與印發;負責來文登記、擬辦、分發、督辦與印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4、負責信息編髮、對外宣傳、資料複印及外事接待等工作;
5、組織擬定中心管理規章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內部勞動紀律管理、考勤統計和請假、銷假等手續的辦理工作;
6、負責預防醫學會日常管理及職工論文推介、登記,科研課題申報管理工作,組織學術交流及職工繼續教育;
7、負責各類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借閱、查詢、機要保密等工作;
8、負責圖書、報刊、雜誌的征訂、登記、保管、借閱及圖書館、閱覽室的日常管理;
9、負責中心車輛和區域網路的維護管理;
10、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七樓
政工人事科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中心職工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定期檢查學習情況;負責中心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單位創建的組織實施;
2、負責黨員管理,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檢查基層黨組織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組織生活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並向黨委匯報;
3、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老幹部及計畫生育等管理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服務工作;
4、負責黨委工作計畫、總結等有關文稿材料的起草及黨委會決議、工作計畫的落實;
5、負責對黨員幹部的考察了解與審查;落實中層幹部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及任免工作;
6、負責行政監察工作,配合黨的紀律監察部門,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受理黨員、幹部申訴和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招收、調配、獎懲、考核、轉正定級、退離休等手續辦理工作;
8、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聘任、在職職工學歷教育、出國、人事檔案、工資、保險福利等管理工作;
9、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六樓
後勤保障科
1、負責抓好中心的綠化美化、廢物處理及愛國衛生工作。
2、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供應和後勤倉庫的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各類固定資產管理、物業管理及職工食堂工作。
4、負責中心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
5、負責辦理有關戶政工作,追查破壞事故和參與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
6、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五樓
審計財務科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財務和審計制度的擬訂、實施和監督檢查;
2、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經費預算指標和中心的業務收支情況,組織制定財務收支計畫、經費預算、決算和財務報表,定期分析檢查財務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
3、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收入、支出管理、收費、票據管理及專項資金管理;
4、負責進行成本核算與效益分析,開展增收節支,提高衛生資源利用效率;
5、參與固定資產管理和重大設備、項目的招標,參與審查、擬定與中心有關的經濟契約或協定;
6、負責對基建、安裝、維修項目、設備物品採購、財產保險、有償服務收費等實施全程審計監督,提出評價意見;建立和完善與中心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內控制度,落實管理措施,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7、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六樓
車輛管理辦公室
1、負責對本中心車輛的管理和使用,保證各科室業務工作用車,並提供優質服務。
2、負責對駕駛員進行法紀、法規教育、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法制觀念,確保行車安全。
3、按照車輛管理部門關於車輛年度審驗標準,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和年審工作。
4、負責做好各種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油料及維修材料的管理。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址:衛生大廈一樓
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
1、負責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制度和方案,完善應急處理工作程式,作好應急處理準備,不斷提高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水平;
2、負責組織對全市重大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生活飲用水污染、放射性污染、輻照及其它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緊急處置和工作協調;
3、負責常規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災防病等業務工作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和疫情預測預報及網路直報系統建設與管理,對全市疫情報告及處理進行質量管理與評價,為業務科室提供信息諮詢;
4、負責建立、完善中心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體系及24小時疫情值班的管理;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五樓
傳染病防制科
1、負責擬訂全市相關傳染病的控制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開展相關傳染病病原學、人群免疫水平、相關危險因子、動物宿主密度、季節消長、病原體攜帶率和疫情監測、新發現傳染病監測及有關基本資料的收集、匯總與分析;
3、負責相關傳染病預防與控制的綜合管理,開展技術指導、工作督查、業務培訓、宣傳教育、調查研究等工作;
4、承擔相關傳染病暴發和重大疫情、災區疫情及群體性原因不明疾病應急預案的制定、現場調查處理,並對基層的疫情處理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抽查;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五樓
地方病與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制科
1、負責擬訂全市地方病、寄生蟲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及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制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2、開展地方病、寄生蟲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監測、流行病學調查研究和預防控制工作;
3、建立和完善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監測、危險因素監測和社區慢病綜合干預系統,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危險因素干預工作。
4、負責相關疾病防制研究,承擔業務培訓、技術指導、效果評價、專項調查與研究等工作;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六樓
免疫規劃科
1、負責制定全市免疫預防工作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市計畫免疫生物製品年度計畫和分配方案;
3、負責全市免疫規劃工作技術指導及業務培訓,定期對基層工作實施督導,加強全市接種門診建設;組織免疫規劃實施情況的考核與評價;
4、開展免疫接種率、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監測;承擔免疫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事故的調查處理;
5、負責免疫針對疾病的疫情監測、報告、分析及暴發疫情的調查處理;
6、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六樓
愛滋病防制科
1、負責擬定全市愛滋病、性病及麻風病預防控制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愛滋病綜合監測、哨點監測、行為監測及基本資料的收集、整理與報告;
3、負責愛滋病、性病、麻風病疫情分析與預測預報;
4、組織開展愛滋病疫情的調查處理及病人與感染者的管理;開展愛滋病預防與控制工作的健康教育、諮詢服務、技術培訓、行為干預、調查研究等工作;
5、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工作任務;
6、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五樓
營養與食品衛生監測評價科
1、負責擬定營養與食品衛生工作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責任範圍內的食品衛生監測和食品衛生知識宣傳、諮詢與培訓工作。
3、負責食品衛生基本信息收集、分析報告、管理和反饋工作。
4、協助做好公共營養調查、監測等工作;
5、負責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的新、改、擴建項目衛生學評價等工作;
6、組織開展食品健康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工作,指導食品生產企業逐步實施GMP、HACCP管理體系;
7、參與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調查、監測和技術處理
8、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五樓
職業衛生監測評價科
1、負責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監測評價工作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開展職業病危害監測、技術指導和衛生學評價;
3、開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檢測、大型醫用設備套用質量檢測、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射線防護器材防護質量檢測與評價等;
4、負責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可行性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效果評價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學評價;
5、負責開展放射工作場所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及控制效果評價;
6、參與職業中毒、放射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監測和技術處理;
7、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的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衛生知識的宣傳;
8、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六樓
公共衛生監測評價科
1、負責擬定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工作規劃、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學校做好傳染病和學生常見病預防控制工作;
2、承擔責任範圍內的公共場所、學校衛生、健康相關產品及其他環境因素的衛生監測工作;承擔相關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等工作;
3、承擔健康相關產品生產、經營、工作場所的衛生學評價工作和公共場所、學校建設項目的預防性衛生學評價;
4、承擔公害病調查方案的制訂和實施,參與環境污染與中毒事故的調查、監測和技術處理;
5、負責愛國衛生技術指導,做好農村改水、改廁及糞便處理設施的審核、評價工作,指導災區的飲水消毒、環境清理、垃圾以及糞便的無害化處理等;
6、承擔醫院感染控制和感染控制重點行業消毒質量監測,指導疫源地、災區隨時與終末消毒工作;
7、負責消毒相關產品效果及其相關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和有關基本資料的收集、分析與套用;
8、負責病媒生物的種群密度與消長、侵害狀況的調查和常用殺蟲劑的抗性監測及生物測試,配合愛衛會做好除害滅病技術指導;
9、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六樓
質量控制科
1、負責中心各業務科室的質量管理和監督,開展相關技術工作環節的質量控制,組織修訂《質量管理手冊》;負責監測質量體系的運行、監督評價與質量投訴、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2、負責中心計量認證及國家實驗室認可籌備工作;
3、負責監測檢驗樣品的登記、分檢和保管,負責監測檢驗出證的審核、編制、列印、登記、簽章與發放;
4、負責儀器設備的量值溯源,組織實施儀器設備周期檢定;
5、負責標準物質的管理、監督使用和相關標準、規範的收集工作;
6、參與檢測檢驗設備的購置、安裝調試,建立、管理儀器設備檔案;
7、負責上級實驗室認定、對比實驗和能力驗證;
8、承擔質量管理業務培訓和中心新進業務人員的崗前培訓、技術指導等工作;
9、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五樓
健康教育科
1、負責擬訂全市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規劃、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經常性健康教育及自然災害、事故、疾病暴發流行時的應急性健康教育和對城市社區、農村、醫院、學校等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3、負責《泰安衛生》報的組稿及編髮工作;
4、承擔全市健康教育業務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五樓
檢測檢驗中心
衛生檢驗檢測評價科下設理化室、微生物室、毒化室
1、承擔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有關的各類微生物、血清學和病原學檢驗任務;
2、承擔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出證任務;
3、負責完成委託的健康相關產品的檢驗任務;
4、承擔預防醫學研究的相關檢驗工作;
5、負責檢測過程中的樣品管理;
6、參與《質量管理手冊》的補充修訂;負責衛生檢驗業務培訓、技術指導等工作;
7、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十一樓
輻射防護安全科
1、負責擬定全市放射衛生監測評價工作規劃、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2、開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檢測、大型醫用設備套用質量檢測、放射從業人員個人劑量檢測、射線防護器材防護質量檢測與評價等;
3、負責開展工作場所建設項目輻射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
4、參與輻射事故導致的公共衛生事件調查、檢測和技術處理;承擔放射衛生的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衛生知識宣傳,為公眾答疑解惑等;
5、按時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指令性任務。
地址:衛生大廈六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