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全市民族、宗教情況和動態,協調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努力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組織開展民族與宗教理論、政策等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擬定我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定;開展民族與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
  • 所屬地區:泰安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科室職責,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二)參與制訂全市少數民族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承辦少數民族的扶貧事宜;組織協調對少數民族經濟的支援;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三)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研究我市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藝術、體育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幫助少數民族解決特殊困難,按分工承辦相應事宜。
(四)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組織和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泰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五)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六)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管理和監督;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七)聯繫宗教界人士,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八)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有關民族、宗教方面的對外事務;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幫助各宗教團體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九)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助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抵制境外敵對勢力在民族問題上的分裂活動和宗教滲透活動。
(十)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專項貸款項目的論證與推薦;參與宗教方面專項資金的管理。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職責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信訪、檔案、保密、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會議組織、督查督辦、後勤服務等工作;組織擬定我市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定;開展民族與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民族科
組織有關民族工作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參與起草有關民族工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定;協調民族關係,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涉及少數民族的群體性事件;承辦全市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參與制定少數民族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規劃,承辦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藝術、體育等有關事項並就其特殊問題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聯繫少數民族社會團體,承辦有關對外事務;聯繫少數民族幹部,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事宜;負責全市民族成份的確定、改正工作;承辦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情況的調查研究、綜合統計與分析,研究擬定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承辦少數民族的扶貧和經濟支援事宜;指導民族村的科技工作;承辦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專項貸款項目的論證與推薦。
宗教科
依據法律、法規管理有關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活動;指導全市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承辦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寺觀教堂、宗教塑像及標誌物的呈報事項;指導全市性宗教團體、宗教房產和宗教專項資金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參與起草有關宗教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規定,承辦有關宗教方面的行政處罰事宜;聯繫宗教界人士,幫助指導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呈報宗教團體內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刷;審查和管理宗教團體、宗教工作部門及宗教界人士的對外交往。

領導信息

局  長:白建新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市道協工作;
副局長:喬敬田同志協助白建新同志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紀檢監察工作、機關政治思想工作、招商引資和計畫生育工作,做好其他安排的工作;
副局長:鞏仁忠同志分管市天主教愛國會、基督教、佛教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白建新同志分管市道協工作,做好其他安排的工作;
副局長:許立波同志分管民族工作、市伊協工作和宣傳、調研、信息工作,協助白建新同志做好人事工作,做好其他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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