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縣教育體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和縣教育體育局
  • 所屬地區:江西省泰和縣
  • 類型: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責,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以及省市教育、體育法規,研究擬訂符合我縣縣情的教育、體育工作的政策、措施、規定、制度,並監督執行,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體育方針和政策。
(二)根據省市教育、體育發展規劃,結合本縣實際情況,擬訂全縣各類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全縣教育、體育規劃的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教育工作的關係,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依法維護學校、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四)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理順教育、體育內部和外部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科技體制需要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教育、體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內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幹部的考核考察、選聘、任免及管理工作。
(六)主管本系統內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管理、調配、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育系統表彰獎勵、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內工青婦、老幹部工作和公費醫療、審計、監察、校園管理、校園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劃,歸口管理境外,縣外對我縣的教育體育援助和借貸,管理全縣教師工資統一發放和教育經費使用。
(九)歸口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及成人自學考試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及高中、國中的招生錄取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美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組織系統內的徵兵,內保和安全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改革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分配製度,組織實施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組織管理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民眾性的體育運動和體育單項競賽,組織指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和爭創體育先進鄉鎮活動,負責全縣體育社團資格審核、管理和業務指導。
(十三)負責管理、指導系統內教職工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義務教育機構及學前教育機構,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評估檢查。
(十五)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信息化和電教儀器裝備建設工作,統籌管理全縣現代化遠程教育工作。
(十六)統籌規劃、組織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七)統籌規劃、指導管理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十八)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秘書股。主要職責是:
綜合協調並辦理全局重要黨務、政務和事務;負責機關文秘工作;教育體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體育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公文運轉;負責機關各種會議及本系統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機關內務以及文秘檔案管理。
二、人事股。主要職責是: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檔案管理、機構編制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的資格認定、表彰獎勵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與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縣教職工的管理、調配及考核考評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負責學校班子的調整、配備及幹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培訓以及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三、教育股。主要職責是:
綜合管理全縣普通中國小、學前和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制定中國小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規劃;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基礎教育結構及教育教學改革,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教材建設的基本檔案和綜合性會議檔案;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網點布局調整,負責縣本級中國小教育布局、調整、更名的考查、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制訂義務教育階段畢業證書的發放辦法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會同考試機構開展高、中、小考工作及高中、國中、國小的招生錄取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義務教育機構及學前教育機構,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評估檢查;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負責國語測試工作;負責中國小德育工作和教師的師德師風建設;協調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團、隊工作。
四、計財股。主要職責是:
負責制訂全縣教育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教育體育撥款、教育體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劃;歸口管理境外、縣外對我縣教育體育的援助和借貸;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勞動工資、教育體育統計信息、教師工資統計與分析工作;管理縣直學校和單位的基建投資和編制縣本級教育體育經費的預決算,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協調、監督、檢查教育體育專項經費的合理使用;統計並監督測評全縣教育體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負責經費收支項目、標準報批工作,並督查指導執行;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系統內各校的財務審計和校長離任審計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園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學校勤工儉學、勤儉辦學工作,指導直屬校辦企業管理;負責全縣中國小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五、體藝股。主要職責是:
負責體育、藝術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按照省地體藝發展規劃,結合本縣縣情制訂我縣體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各類學校認真施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檢測學生的體育訓練及達標工作;指導全縣民眾體育和本系統內部體藝活動的開展,組織體藝綜合性或單項性的各種比賽活動;會同有關股做好體育指導員、等級教練員、裁判員的評審工作;負責辦好少兒體校,發展傳統體藝項目優勢,培養體藝人才;負責組織參加上級舉行的各項體藝競賽;負責收集積累體藝科技信息資料;負責體育場地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依法督促各種體育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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