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縣城鄉建設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城鄉規劃建設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管理城鄉規劃、建築業和村鎮建設三大行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和縣城鄉建設局
- 機構職能:負責管理城鄉規劃等
- 部門設定:人秘股、財審股、規劃股等
- 機構職能: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活動等
機構職能,部門設定,人員編制,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城鄉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政策、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改革方案並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對本行業進行管理和行政監察。
(二)負責縣城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與建設工作;負責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項目評審;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及建制鎮規劃區內的“一書兩證”和鄉、村規劃區內的“一書一證”核發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縣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負責全縣城市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參與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和管理建築市場;負責管理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施工許可、工程造價;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章並監督實施;管理工程監理行業;負責對全縣建築安裝、勘察設計、市政公用和建築製品企業的技術資質等級實施動態管理;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縣外項目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四)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負責城鎮供水、燃氣的行業管理,直接主管縣城供水等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報審和監護工作。
(五)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負責設計施工檔案審查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般性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六)制定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負責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
(七)管理全縣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縣外、省外建築市場。
(八)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現內設人秘股、財審股、規劃股、村鎮建設股四個股室;下設施工管理站、招標辦、質監站、安監站四個直屬事業單位;主管縣建築設計院、縣自來水總公司、縣建築總公司(已改制)三個企事業單位。
人員編制
全局在職人員68人,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黨委書記1名、副局長3名、人武部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