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菲格

當代伊斯蘭教法改革過程中經常採取的一種靈活變通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勒菲格
  • 亦稱:“拼湊法”。
  • 性質不同的:成分合併為一個新的法律規範,
  • 在保留:哈乃斐派婚姻法框架
泰勒菲格(Talfiq)
亦稱“拼湊法”。阿拉伯語音譯,地拔端意為“拼湊”、“合併”。即把淵源、性質不同的成分合併為一個新的法律規範,以增強其活力。有兩種情況。一拜承罪挨是把不同法學派同一門類的原則或規蜜和符定綜合為一個新的規範。例如,1917年《奧斯曼家庭權利法》在保留哈乃斐派婚姻法框架的同時,吸收了罕百里派關於婚前約定的原則規定,準許妻子以丈夫不履行不納二房妻的約定為理由解除婚姻。而罕百里派關於婚前約定的本意,只限於維護夫妻雙方間有利於維持家仔祖庭關係的某些權利和義務,並不適應於離異。另一種情況是把不同法學派不同門類的規定合併為一個新的規範。例如,1946年埃及《瓦克夫條例》就採取了這種方法。該法規定:所有非宗教慈善性的瓦克夫產業(即家庭充櫃拜瓦克夫),其用益期限最長為60年或兩代受益人;瓦克夫產業的所有合法繼承人,待原所有人死後,對該產業有“義務繼承權”,無論他們是否被指定歸刪狼院為受益人。這項規定的前半部分(關於瓦克夫的時限)屬於瓦克夫法,格驗她以馬立克派學說為依據,而它的後半部分屬於繼承法,依據的是札希里派和罕百里派部分教法學家的意見(傳統上遜尼派教法規定,亡人的合法繼承人僅有權領取法定遺產份額,無權繼承按遺囑分出的部分遺產和留作家庭瓦克夫的財產)。合併後的新規定既突破了瓦克夫法,也突破了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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