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硫酸卡那黴素,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敏感腸桿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變形桿菌屬、產氣腸桿菌、志賀菌屬等引起的嚴重感染,如肺炎、敗血症、腹腔感染等,常需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套用。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硫酸卡那黴素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
性狀
適應症
規格
用法用量
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或按體重7.5mg/kg,每12小時1次,成人每日用量不超過1.5g,療程不宜超過14天。50歲以上患者劑量應適當減少。
2.小兒常用量 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按體重一日15~25mg/kg,分2次給藥。
3.硫酸卡那黴素0.25%溶液可用作沖洗液。0.1%溶液亦可用於氣溶吸入。2.5%的注射液可用於腹腔內給藥。
4.腎功能減退時的用量:肌酐清除率50~90mg/分時用正常劑量的60%~90%,每12小時1次(正常劑量為每次7.5mg/kg,每12小時1次);肌酐清除率10~50ml/分時用正常劑量的30%~70%,每12~18小時1次;肌酐清除率[10mg/分時用正常劑量的20%~30%,每24~48小時1次。
不良反應
2.可出現血尿、排尿次數減少或尿量減少、食慾減退、噁心、嘔吐、極度口渴等腎毒性反應。
3.偶可出現呼吸困難、嗜睡或軟弱等神經肌肉阻滯現象。
4.其他不良反應有頭痛、皮疹、藥物熱、口周麻木、白細胞減低、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肌注局部疼痛等。
禁忌
注意事項
2.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進行下列檢查:
(1)尿常規檢查和腎功能測定,以防止出現嚴重腎毒性反應。
(2)聽力檢查或聽電圖尤其高頻聽力測定,對老年人更為重要。
3.有條件時應監測血藥濃度,尤其新生兒,老年和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每12小時給藥1次時,血藥峰濃度宜保持在15~30μg/ml,谷濃度5~10μg/ml;每24小時用藥1次時血藥峰濃度宜保持56~64μg/ml,谷濃度<1μg/ml。
4.下列情況應慎用本品:
(1)失水,可使血藥濃度增高,產生毒性反應的可能性增加。
(2)第8對腦神經損害,因本品可導致聽神經和前庭功能損害。
(3)重症肌無力或帕金森病,因本品可引起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骨骼肌軟弱。
(4)腎功能損害者,因本品可引起腎毒性。
5.對診斷的干擾:可使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血清膽紅素濃度及血清乳酸脫氫酶濃度的測定值增高;血鈣、鎂、鉀、鈉濃度的測定值可能降低。
6.氨基糖苷類與β-內醯胺類(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類)混合時可導致相互失活。卡那黴素與上述抗生素聯合套用時必須分瓶滴注。卡那黴素亦不宜與其他藥物同瓶滴注。
7.本品有引起耳毒性和腎毒性的可能,故不宜用於長程治療(如分枝桿菌病),通常療程不超過14天。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在乳汁中分泌量很低,但通常在用藥期間仍宜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與神經肌肉阻斷藥合用,可加重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肌肉軟弱、呼吸抑制等。
3.與捲曲黴素、順鉑、依他尼酸、呋塞米或萬古黴素(或去甲萬古黴素)等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能增加耳毒性與腎毒性。
4.與頭孢噻吩或頭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腎毒性。
5.與多粘菌素類注射劑合用,或先後連續局部或全身套用,可增加腎毒性和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6.其他腎毒性藥物及耳毒性藥物均不宜與本品合用或先後套用,以免加重腎毒性或耳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