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波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波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波密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加掛縣外事辦公室牌子。

波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方針政策,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及縣委、政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縣委、政府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波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縣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有關文稿。
(三)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請示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
(五)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對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縣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績效考核評價工作。
(六)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突發事件。
(七)負責辦理林芝市“兩會”交由縣人民政府答覆的建議提案。負責縣人民政府系統承擔的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交辦以及辦理的指導、答覆審核工作。
(八)負責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採集、篩選、整理和報送工作。
(九)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決策及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落實。負責《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分解及督查落實。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事項的督查。
(十)承擔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清理和彙編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備案和清理工作。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統一登記、編號和公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報備的規範性檔案。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