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美開發銀行貸款

泛美開發銀行貸款指泛美開發銀行提供給拉美成員國政府和公私機構的貸款。泛美開發銀行是拉美國家、一些西方國家、日本及南斯拉夫合辦的區域性國際金融機構。1959年美洲國家組織21國開會決定成立,1960年起營業。該行核定資本最初為10億美元,1979年8月增加到120億美元。美國認繳資本最多,其次是阿根廷和巴西。

該行貸款對象主要為拉美成員國政府和公私機構的專門經濟項目。設有普通業務貸款和特種業務基金貸款兩大類。普通業務貸款利率較高,貸款期限10~25年,須用貸款貨幣償還。特種業務基金髮放的貸款利率較低,期限為25~40年,可全部或部分用借款國貨幣償還。此外,一些國家還出資委託銀行設立專門基金,供發放優惠貸款。
該行宗旨是:動員美洲內外資金,為拉美成員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項目貸款和技術援助,以促進拉美經濟的發展和泛美體制的實現。截止1981年4月共有43個成員國。行址設在華盛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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