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8號)和《中共泗水縣委泗水縣人民政府關於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泗發〔2010〕3號),設立泗水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水縣交通運輸局
  • 地點:泗水縣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交通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的職責。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各類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道路運輸行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城鄉交通一體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問題的協調工作;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二)承擔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關於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和客貨運輸站場經營監管工作;負責公路、客貨運輸、危險品運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道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參與調查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負責交通稽查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機動車維修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汽車培訓駕駛培訓機構資格管理及日常監管工作。
(三)監督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和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規範市場行為、維護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實施重點交通運輸工程建設;負責全縣公路布局規劃;組織縣級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產權;負責公路超限超載綜合治理工作和超限超載檢查站點的申報和日常工作;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質量、養護、管理工作。
(四)貫徹實施交通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交通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五)綜合分析、預測交通運輸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六)負責交通運輸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七)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泗水縣交通運輸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後勤保衛科牌子)
負責協調局內設機構的工作關係;負責局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各種業務性文稿的文字審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籌備、記錄和會議精神、議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來文來函的收發、上呈下達、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來客接待服務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新聞、報導、信息化建設、信息調研、共青團等工作;負責局內水、電、暖管理及有關費用的收繳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衛生、生活管理工作;負責局辦公設施的保管、登記及家屬院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各個家屬院委員會的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黨群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負責會計、統計工作;負責資金收支管理工作;負責對局屬各單位資金收支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財務帳目報表及會計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四)路政科
負責全縣縣道的規劃和鄉道規劃的審核;負責管理公路路產、路權,實施公路巡查,依法制止和查處各種違章利用、侵犯、毀壞和破壞路產的行為;負責控制縣道兩側建築紅線;負責審理穿越公路的其他設施的建設;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負責做好戰備救災、搶險等物資運輸的道路保障工作。
(五)道路運輸管理科
負責全縣道路運輸的規劃和巨觀調控;負責全縣運輸市場管理,維護運輸秩序,調解運輸糾紛;對道路運輸業的經營範圍、服務質量、運價、票證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統計調查工作。
(六)車輛維修管理科
負責全縣車輛維修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車輛的日常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對車輛維修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負責車輛維修、車輛技術管理的有關統計工作;負責查處車輛維修業戶、車輛技術管理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工作中的違章行為。
(七)法制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負責全縣交通系統的法制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參與制訂全縣交通行業規範性檔案;負責協助上級機關處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本系統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申請行政複議的案件;負責對全系統稽查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執法人員的證件發放和證件年度審核工作;負責對發生的錯案和執法過程的責任人進行審查,並按規定提出追究建議;負責各種法律文書的發放、收繳、整理、審核、存檔和保管工作; 協助領導督導檢查局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負責對局屬單位的法律諮詢和指導,並提供法律幫助;負責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工作;負責城市公交管理職能及線路的新開、變更許可工作;按照工作許可權依法審核和辦理全縣道路運輸車輛、貨運站(場)、駕駛員培訓及服務業的經營許可、營運證,並負責年度審驗稽核工作;負責審查辦理全縣維修業戶的開業、歇業申請,發放和稽核許可證。
(八)安全科
擬訂安全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系統安全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管轄範圍內的安全事故;負責起草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各種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道路運輸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九)客運管理科
負責客運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指導城市客運(含計程車)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實縣域客運市場發展規劃,擬訂客運運力年度投放的數量、車型、結構等指標,搞好客運運力的巨觀調控。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建立全縣綜合運輸體系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全縣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二)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城市客運(含計程車)運營管理的指導工作。
(三)原縣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由縣交通運輸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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