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現場勘查

法醫現場勘查,是指法醫學鑑定人會同偵查人員對發生案件的場所以及發現屍體或遺留犯罪痕跡物品的地點,進行勘驗、檢查、調查研究並取得證據的過程。應先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做好筆錄,然後再進行勘查。首先是靜態勘查,即對現場原始狀態進行觀察、記錄、繪圖和拍照;其次是動態勘查,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對現場進行仔細檢查,以發現和提取物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醫現場勘查
  • 出處:《法學大辭典》
勘查時應注意現場門窗是否關閉;有無動亂跡象和特殊氣味;屍體的位置和姿勢;衣著是否整齊;屍體旁有無兇器;周圍有無血痕、精斑、毛髮、嘔吐物以及它們的位置、分布和數量等,並逐一收集送檢。對室外現場,要注意地形及屍體下草木的生長情況等。這是了解案件真實情況、獲得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獲取犯罪證據的重要來源。法醫學鑑定人要想對案件的性質、作案手段及致死原因等問題作出正確判斷,必須認真參加現場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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