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緣
- 含義:佛教語
- 拼音:fǎ yuán
- 出處:《涅槃經·梵行品》
法緣,人物,
法緣
(2).佛教語。謂皈依三寶,與佛法為緣。 隋煬帝《重與智者請義書》:“歷求法緣,厝心有在。”
人物
法緣﹝齊﹞(東官曾成)《比丘尼傳》卷三
法緣。本姓侖。東官曾成人也。宋元嘉九年。年十歲。妹法彩年九歲。未識經法。忽以其年二月八日俱失所在。經三日而歸。說至淨土天宮見佛。佛為開化。至九月十五日又去一旬乃還。便能作外國書語及誦經。見西域人言謔善相了解。十年正月十五日又復失去。田中作人見其隨風飄颺上天。父母憂之祀神求福。既而經月乃返。返已出家披著法服持發而歸。自說見佛及比丘尼。語云。汝前世因緣應為我弟子。舉手摩頭髮自墮落。為立法名大名法緣。小曰法彩。臨遣還曰。可作精舍。當與汝經。法也緣等還家即毀神座繕立精廬。晝夜講誦。夕中每有五色光明。流泛峰嶺有若燈燭。自此以後容止華雅音制詮正。上京諷誦不能過也。刺史韋朗孔默並屈供養。聞其談說甚敬異焉。因是土人皆事正法。年五十六。建元中卒也。
《佛教人物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