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與社會主義法治

法治與社會主義法治

《法治與社會主義法治》是2018年3月1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祥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治與社會主義法治
  • 作者:徐祥民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ISBN:9787010184210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法治與社會主義法治》介紹了,法律的本性是約束,法用於國家就號必然產生法治的要求。法治無他,規則之治而已。作為一種治國主張,它是東、西方哲人共同的創造;作為一種治國方法,它既適用於西方,也適用於東方。法治不是靜態的圖畫,而是一種運行狀態。這種狀態的基本的啟動和維持力量是治者從法。治者從法是法治的基本要件。近代以來世界各國實行的法治的核心是憲法之治,因為近代各國的治者需要服從的法首先是憲法。中國實行法治是人民的要求和歷史的必然,是近代中國在做了放棄帝制建立民國的選擇和拋棄資產階級民主制建立人民共和國的選擇之後的第三次偉大選擇。從選擇法治到建立“良好”的法治需要經過“演進”。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只能選擇“政府推進”的道路。我國實行的法治是社會主義法治,社會主義法治需要不斷給法律輸入社會主義精神,需要堅持憲法秉持的社會主義精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首先應當堅持依憲立法。

圖書目錄

自序
法律至上與憲法至上(代前言)
上篇 法治與憲法之治
法治:把法律的本質要求普遍化——張國華先生法制論續展
一、法治——一種治國方法
二、法治——法的本質要求的普遍化
三、法治國家——法治原則的普遍化
法治的基本要件:從法
一、法治是治者的選擇
二、“從法”與法治治域的擴展
三、創造民主時代良法的條件——公民普遍從法
四、奉法——發於從法的法治動力源泉
演進的法治
法治在人民心中
法治的反面是什麼?——再讀亞里土多德的《政治學》
略論憲法的基本功能
一、肯定公民權利,調整公民與國家機關之間的關係
二、確定政權構成、政權不同機關的許可權,調整不同國家機關之間的關係
三、規定國家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使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有明確的方向和目標
歷史的結論——公民監督是憲法監督的關鍵
一、一個典型的中國問題
二、近代法治的核心裝置——迴轉式環狀監督系統
三、公民監督是憲法實施的最後保障
略論憲法的特徵
一、雙向約制
二、自體啟動
三、裁判缺位
論憲法實施的特點
一、憲法實施主體的廣泛性
二、憲法實施的彈性
三、憲法實施的創造性
四、憲法實施程式的多樣性
五、憲法實施方式的多樣性
論憲法的奉行
一、憲法奉行的概念
二、憲法奉行存在的理由
三、奉憲的力量來自於政治和文化
法治視角下的依法行政
一、依法行政的中心問題是行政
二、依法行政的依據是合憲法的“法律”
三、依法行政需要強有力的外部監督系統
中篇 西方的和古代中國的法治思想淵源
亞里士多德的法治與先秦法家的法治
一、“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是亞里士多德法治的唯一構成性要件
二、中國古代既有法治學說又有法治實踐
三、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對法治的影響
法家的法治合理論
一、變法論
二、性惡論
三、用眾論
四、“中”君論
法家法治理論的精髓
一、明法論
二、重刑論
三、必行論
申不害的法治思想及其局限性
一、制“名”以“因”的法治思想
二、“任法”與無為204.
三、術與法治
商鞅法治理論的缺失——再論法家思想與秦亡的關係
一、功利主義的法律工具論
二、強國弱民的制民論
三、只見人不見社會的人性論
四、以奸止為度的重刑論
清官精神的儒學淵源與當代價值
一、清官特點與清官精神
二、清官精神與儒學傳統
三、清官精神評價與其當代價值
政體與法治——重讀亞里士多德《政治學》
一、亞里士多德的政體分類及分類標準
二、亞里士多德的政體與法治關係論
三、選擇法治的影響因素:治者的品德和執政的制約力量
法治——孟德斯鳩政體思想的基本精神
一、法治是孟德斯鳩劃分政體種類的基本標準
二、法治是孟德斯鳩評價政體優劣的標準
三、法治是“寬和的政體”的本質要求
普通法傳統與違憲審查制度的形成
一、自然法的理性追求及其之於人定法的地位
二、法律至上的觀念
三、權力制衡的政治原則
四、法官的創造性作用
五、民族精神的支撐
下篇 走向法治的中國與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治
歷史性突破
第三次歷史性選擇
法治走進人們心中——對20年法制建設成就的回顧
一、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
二、政府法治觀念的培育
三、選擇法冶是人民的要求和歷史的必然
“政府推進”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必然選擇
一、可供選擇的三條道路
二、“政府推進”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必然選擇
三、法治建設實踐走過的路
論社會主義的規則之治
一、法治是規則之治
二、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規則之魂
三、憲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規則之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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