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法治政府與行政審判:行政許可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卷1)》為更好地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治政府與行政審判:行政許可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卷1)》作者對司法解釋條文進行了逐條釋義,將起草司法解釋過程中引起爭議的一百多個焦點問題進行了評析取捨,深刻地反映了起草者的立法意圖,全書內容詳實、論述深刻,為關心中國行政法治實踐的理論和實務工作者提供了思索和借鑑。
作者簡介
楊臨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高級法官,法學博士,全國審判業務專家。主要論著:《行政許可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中國司法審查若干前沿問題》、《行政侵權賠償》、《行政訴訟法中的數字語言》、《行政許可法與司法審查》;參編高等法學教材《憲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等;發表學術論文多篇。
圖書目錄
第一編 行政許可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一、司法解釋起草的背景和主旨
二、司法解釋的指導思想
三、司法解釋起草調研過程
四、司法解釋主要內容
五、司法解釋引言要旨
六、行政許可案件的範圍
七、查閱權訴訟的原告
八、過程行為的可訴性
九、內部程式外部化的適格被告
十、統一辦理許可的適格被告
十一、辦理行政許可之法定期限的起算
十二、關聯行政行為的連帶審查
十三、被告怠於舉證及其補救
十四、法律適用從優原則
十五、瑕疵痊癒及其補救
十六、不予許可案件的判決方式
十七、拒絕查閱案件的判決
十八、多因一果的賠償責任
十九、行政許可補償訴訟的起訴時機
二十、行政許可補償標準
二十一、行政許可補償案件的調解
二十二、司法解釋的效力
第二編 行政許可法的立法精神
第一章 行政許可法確立的六大原則
一、合法原則
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便民原則
四、救濟原則
五、信賴保護原則
六、監督原則
第二章 行政許可法確立的五項基本制度
一、行政許可的設定範圍制度
二、行政許可的設定權制度
三、行政許可的實施制度
四、行政許可的監督制度
五、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制度
第三章 行政許可法的立法背景
一、規範設定、實施行政許可行為的現實需要
二、減少行政審批,深化行政管理體制的體制需要
三、履行承諾,適應加人世貿組織新形勢的國際需要
第三編 行政許可訴權
第一章 行政許可受案範圍
一、行政許可概念的合理核心
二、行政許可設定範圍的兩點重要結論
三、行政許可受案範圍的排除
四、行政許可受案範圍的再排除
五、行政許可法受案範圍
六、起草受案範圍司法解釋的模式
七、純程式性行為的可訴性
八、行政檢驗、檢測、檢疫的可訴性
九、監督檢查事實行為的可訴性
十、行政許可行為中的鑑別、登記和確權行為的可訴性
第二章 行政許可原告資格
一、相對人訴訟規則的進一步界定
二、明顯當事人——行政許可申請人
三、難以界定的行政許可利害關係人
四、申請變更或者延續行政許可行為的利害關係人
五、被撤銷或者註銷行政許可行為中的利害關係人
六、因行政許可事項受到行政機關行政秩序罰和行政處罰的人
七、行政許可原告資格的多樣化
八、嚴格區別原告資格與起訴條件
九、把握原告資格與起訴時機問題
十、公開行政許可決定和提供監督檢查記錄的原告資格
十一、關於舉報人的原告資格
十二、一般債權人對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的原告資格
第三章 行政許可適格被告
一、一般情況下行政許可的適格被告
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施主體的適格被告
三、“一個視窗對外”、“並聯審批”和“一站式審批”的適格被告
四、關於內部程式外部化的適格被告
五、關於並列許可的適格被告
第四章 行政許可第三人
一、《若干解釋》對第三人制度的進一步識別
二、法國、德國、奧地利等國對行政許可第三人制度的相關規定
三、我國行政許可法對第三人制度的特別規定
四、行政許可法對第三人制度規定的特殊意義
五、行政許可訴訟有可能發生申請人與利害關係人訴訟角色的置換
六、委託行政許可訴訟中的第三人問題
第五章 行政許可的起訴期限
一、《若干解釋》與行政許可法對期限規定不一致的問題
二、行政機關規定的期問比法定行政許可決定期間更短的期間問題
三、行政許可決定期限的中斷事由
四、行政機關逾期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應視為不予行政許可還是視為準予行政許可問題
五、對行政機關不作為起訴期限的計算問題
六、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七、不知受損的起訴期限計算點
八、實行電子政務的起訴期限計算點
九、關於如何理解《若干解釋》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請示的答覆
第四編 行政許可勝訴權
第一章 行政許可證據審
一、被告怠於舉證與第三人舉證證明被訴行政許可行為合法性問題
二、被告補充證據的特殊情形
三、法院依申請調取證據和法院依據職權調取證據證明被訴行政許可行為合法性的問題
四、不利訴訟行為後果與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區別
五、訴不予受理、不予答覆案件的舉證責任及倒置
六、行政許可起訴期限舉證責任及倒置
七、行政許可混合賠償責任的舉證責任
八、原告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九、行政許可原告舉證期限
十、行政許可法對電子證據倡導性的規定
十一、行政許可行為中的規範性檔案是否屬於證據
十二、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
十三、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證據質證問題
十四、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證據的質證問題
十五、聽證和案卷外證據的排除規則
十六、主要證據不足
十七、證據的“三性”
十八、非法證據的排除規則
十九、最佳證據規則
二十、自認規則
二十一、司法認知規則
二十二、妨礙舉證的推定規則
二十三、補強證據規則
二十四、關聯行政行為的連帶審查問題
……
第二章 行政許可程式審
第三章 行政許可法律適用(一)
第四章 行政許可法律適用(二)
第五章 行政許可法律適用(三)
第六章 行政許可法中的發行法定職責
第五編 行政許可補償權
第六編 行政許可賠償權
第七編 行政許可裁判權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