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調整效率的定性分折,對法律調整效率所進行的非數量的分析,主要是一般性的評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是互相補充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礎,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深化。當我們分析法律調整的效率時,通常總是首先進行定性分析,在定性分析的基礎上,如果能夠進行定量分析,才進行定量分析。在進行定量分析的過程中,可能有某些因素不可能數量化,也只能進行定性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二者各有利弊,不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