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技能與辦案實務研究》是2008年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愛江。
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前言,
圖書信息
作 者: 陳愛江 著
內容簡介
《法律職業技能與辦案實務研究》分別介紹了中國法律職業人員的素質要求和社會責任;法律職業人員辦理各類案件的一般方法和步驟;訴訟證據的收集、審查判斷的方法和技能;辦案所需法律法規的查找規則;法院、檢察院辦案的基本程式、方法和制度;律師辦理訴訟和非訴訟業務的主要技能;法律職業人員辦理刑事、民事、行政各類常見案件需要把握的要點等。
《法律職業技能與辦案實務研究》主要面向準備或已經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的人員,企業法務人員,遇有法律事務尋求相應解決方法的普通社會成員,法律專業學生以及想了解和關注法律職業的其他人員。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法律職業和司法辦案人員
第一節 法律職業的詞源和詞義辨析
第二節 “司法”與中國的法律職業
第三節 司法職業的特點及其社會地位和作用
第二章 中國的司法機關及其執業通則
第一節 中國司法機關的種類及各自的職責分工
第二節 司法人員的任職條件和法律職業人員素質要求
第三節 司法人員的執業紀律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 中國的律師制度
第一節 中國律師的性質和地位
第二節 律師的主要業務範圍
第三節 律師權利和執業中的法律限制
第四節 律師與檢察官、法官的關係若干探討
第四章 司法辦案的方法步驟概說
第一節 司法準則與辦案的方法步驟
第二節 辦理各類案件共同需要採用的方法和步驟
第五章 司法辦案中的證據調查
第一節 辦案中需要收集的證據範圍
第二節 具體案件中舉證責任的確定
第三節 證據的收集方法和證據保全
第四節 證據的審查判斷
第五節 證明的標準和運用證據認定案情
第六章 辦案所需法律法規的查找和依法認定案件性質
第一節 查找法律法規在辦案中的重要意義
第二節 針對案情尋找所需的法律、法規
第三節 法律適用的選擇和案件定性的理由論證
第七章 人民檢察院特有的業務和辦案程式規則
第一節 批准逮捕的程式規則
第二節 人民檢察院對特定案件的自行偵查
第三節 提起公訴
第四節 檢察院的抗訴業務
第八章 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審查受理和開庭審判
第一節 法院對刑事公訴案件的材料審查和開庭審理
第二節 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的立案受理和開庭審理
第三節 法院對民事案件的調解
第四節 法院對行政案件的立案受理和審判程式
第五節 人民法院對判決的糾錯(二審和審判監督)程式
第九章 律師訴訟業務的技能和規則
第一節 律師訴訟業務通則
第二節 律師刑事訴訟業務和規則
第三節 律師辦理民事和經濟類案件
第四節 律師辦理行政案件
第十章 律師非訴訟業務
第一節 擔任委託人的法律顧問
第二節 制定或完善公司章程
第三節 單位規章制度的完善與勞動關係的協調
第四節 審查契約
第五節 資信調查、催討債務和參與談判
第十一章 涉及公共利益刑事犯罪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第二節 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
第三節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案件
第十二章 侵犯人身利益和財產利益犯罪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侵犯人身利益犯罪案件
第二節 危害財產利益犯罪案件
第十三章 職務犯罪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職務犯罪案件概述
第二節 職務犯罪案件證據要點
第三節 職務犯罪案件認定罪名時需明確的相關區別
第十四章 契約案件的辦案方略和規則
第一節 辦理契約案件的一般方法和步驟
第二節 購銷(買賣)、租賃契約糾紛辦案要點
第三節 借貸與民間借款契約糾紛辦案要點
第四節 建築契約糾紛辦案要點
第十五章 房地產糾紛案件的法律解決
第一節 房地產糾紛案件的主要證據
第二節 房地產案件辦案依據及把握的要點
第十六章 侵權損害賠償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一般侵權損害賠償案件
第二節 特殊侵權糾紛的辦案要點
第三節 人身損害案件賠償數額的計算
第十七章 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專利糾紛和商業秘密侵權案件
第二節 著作權糾紛案件
第三節 商標糾紛案件
第四節 智慧財產權案件的證據保全和訴前責令停止侵害
第十八章 婚姻、繼承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婚姻案件
第二節 繼承案件
第十九章 行政訴訟案件的辦理
第一節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和案件類型
第二節 辦理行政案件的通常步驟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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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律專業應該是一個實踐性、套用性非常強的專業。法律專業學生畢業後,無論是做司法實務工作還是作法學理論研究,都需要觀察社會現象,都離不開對事物進行分析、論證,有的通常還需要拿出處理方案,這都要求法律職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實踐能力才能實現。現實社會中所需要的法律人才多數是法律實務工作人員,而專作理論研究或立法工作的則是少數。對於法律套用人才的培養來說,它不是僅以知識的獲取為目標的,而主要應以獲得法律職業的實際操作技能為目標,要求該學科培養出來的學生應當具備或基本具備勝任法律職業崗位工作的能力。
根據法律職業的特點及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可以把法律人才的素質要求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紮實的基礎知識。一個有成就的法學家一般都具有較好的法學理論基礎。沒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就不會真正學好法學,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中都不會進入較高的層次;同時,一個法律人應當不僅僅通曉法律,而且必須具有廣泛的文化知識,應當認真地學習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以及其他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知識。第二,獨特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工作的特質在於用法律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要求法律工作者具有崇尚法律的觀念和獨特的法律思維方式,遇事首先要從法律人的角度觀察和分析問題。第三,嫻熟的法律運用能力。法律工作者必須具備運用法律分析和解決各種糾紛和法律問題的能力,它包括法律解釋、法律推理、法律程式、證據運用、法庭辯論、法律文書製作等。試想,一個學了很多年法律的畢業生,儘管分數很高,但出校後不會辦理案件,不會處理法律事務,就難免會被用人單位認為是“高分低能”而不受歡迎。第四,較高的法律研究能力。法律是高度抽象的規則體系,而現實生活是千變萬化、不斷發展的,法律人必須在靜態的法律與動態的現實之間進行權衡,尋找規則與個案之間的聯繫點。這需要具備一定的分析與解決問題的研究能力。第五,高尚的職業道德情操。法律職業擔負著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重任,法律人代表著至高無上的法律權威,神聖的職業要求廉潔、剛正、正義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