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盲

釋義,表現,危害,

釋義

法律文盲,是指那些對法律概不知曉,總是按照自己的思維、意願去做事情的人。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法律與人們的生活的關心越來越密切,普法已經成為政府積極努力的工作內容之一。

表現

法律文盲表現為對國家法律不關心,對法律的要求置之不問,任由自己的想法去做,但往往做法最後錯誤的,現實中典型的案例就是那些明明觸犯了刑法,而當事人之間卻用金錢或者其他來達成和解,承諾不追究犯罪人得刑事責任。

危害

這類人往往是法制進步的阻力來源。不利於社會法治的進步,不利於保護受害人的根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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