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判斷與裁判方法》是2009年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慶寶。
基本介紹
- 書名:法律判斷與裁判方法
- ISBN:9787802195820
- 定價:42.00元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長期以來,一直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方面。近年來,民事案件在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中一直占有較大的比重,因此,對於民事案件的審理,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國各地法院都極為重視。一段時期以來,民事審判工作也是當事人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民事審判的主要依據是民事、商事法律規範,對於民事關係的法律規範,屬於私法規範的範疇;民事法律關係的爭議,屬於私法範疇的爭議。私法規範一直貫徹著意思自治的原則,所以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規範,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而很多情況下在立法時就給當事人的行為留下了較大的空間;這一特點,反映到司法審判實踐中,則多數情況下屬於法律規範的漏洞或者空白。同時,對民事法律行為的規範,涉及到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規,既要考慮到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問題,也要考慮到民事行為的效力問題,還要考慮到違約行為、侵權行為,更要考慮到違約行為或者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需要立法予以規範的問題是多方面的、複雜的;而由於成文法的局限性,立法者又不可能對民事活動的所有方面都能概攬無遺,所以在出現法律漏洞與空白的同時,立法者還給司法者留有了自由裁量的餘地,交由審理案件的法官去適用,這一點則是與刑法所不同的。同時,民法的發展性特點也決定了民法對市場經濟的反映尤其敏感,民事活動的實踐可以說是瞬息萬變,會明顯地與民事成文法拉開差距,使民法表現出更加嚴重的滯後性,特別是在剛走出轉軌期的中國.新的改革措施迭出、新政策較多,不規範行為普遍存在,許多新的經濟
現象和經濟關係,難以在現有規定中甚至法理中直接找到判斷的依據。民事審判與市場經濟的關聯性、民法的發展性和經濟政策的多變性,對民事審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為民事審判人員運用智慧正確處理好法律和政策的關係,發揮民事審判對市場主體和市場行為的導向作用,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空間。然而,由於各級法院、各地法院的法官們,在年齡、知識結構、社會閱歷、審判經驗等方面存在差異,對法律的解釋、漏洞的補充以至司法裁量權的運用,都會有不同的結果,使得法院在裁判民事案件時,結果不一,由此而引出了確立民事案件裁判標準統一規範的問題。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民事案件的裁判思維
第一節 緒論
第二節 裁判思維與民事案件審判思維
第三節 商事糾紛案件的裁判思維
第二章 裁判方法的一般理論
第一節 概論
第二節 請求權基礎分析法
第三節 法律關係分析法
第三章 案件事實認定的標準與方法
第一節 案件事實認定的基本要求
第二節 案件事實認定的方法
第四章 證明責任的分配與證據的審查判斷
第一節 證據的收集與認定
第二節 法官對當事人舉證的指導
第三節 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必要性
第四節 舉證責任的轉移
第五節 證據的判斷
第五章 案件事實的形成與法律判斷
第一節 案件事實範疇的確定
第二節 案件事實形成的意義——法律規範結構的要求
第三節 形成案件事實的方法
第四節 確定案件事實後尋找相應法律規範的基本要求
第五節 案件事實形成過程中的法律判斷
第六節 固定案件事實與找法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第六章 契約解釋及相關問題的解決
第一節 契約解釋方面存在的問題
第二節 契約解釋原則與規則
第三節 司法實踐中契約解釋的路徑
第七章 法律規範類型的識別與適用
第一節 法律規範適用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契約法》中規範類型的識別及適用
第三節 行政法規規範類型的識別及法律適用
第四節 部門規章 及地方性法規對契約效力的影響
第五節 公司法規範類型的識別與適用
第八章 法律解釋涉及的問題及解決
第一節 法律解釋的意義和性質
第二節 法律解釋的主要方法
第三節 法律解釋規則的實證分析
第四節 法律解釋基本規則的初步構建
第五節 法律漏洞的補充
第六節 誠實信用原則與漏洞補充
第九章 利益衡量
第一節 利益衡量概述
第二節 利益、利益衝突及利益衡量的範圍
第三節 利益衡量的依據
第四節 利益衡量技巧
第五節 利益衡量實證
第十章 民事習慣及鄉規民約的運用
第一節 民事習慣在民事案件中的運用
第二節 鄉規民約在民事案件中的運用
第十一章 自由裁量規則的適用
第一節 自由裁量權行使的一般理論
第二節 自由裁量權的具體運用
第十二章 先例(判例)參照規則的適用
第一節 先例參照規則的基本理論
第二節 先例參照規則的正確運用
第十三章 庭審規則技巧
第一節 庭前準備程式
第二節 庭審質證
……
第十四章 訴訟調解方法
第十五章 民事裁判文書的製作
主要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