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連那些遵守法律的律師們也似乎免不了做些不道德的事情——干擾對事實真相的發現、顛倒黑白、傷及無辜等。在法律倫理範圍內的標準論調試圖說明,為什麼作為一名律師做某事是允許的,而作為一個普通人這樣做就是錯誤的。但是按照大多數評論家的觀點,這些論點未能把錯誤的東西轉變成正確的東西。甚至許多律師認為法律倫理是有缺陷的,因為它並不能準確地描述他們工作中諸多的道德價值。在《法律人與法律忠誠》一書中,布拉德利·溫德爾(Bradley Wendel)介紹了一種對法律倫理的全新概念,而這種概念是律師同樣也是評論家非常關注的一個新概念。溫德爾提出了一種基於法律政治價值的倫理來作為集體的成就,用以解決難以對付的各種衝突,並允許有各種不同政見的人生活在一個和平穩定的社會環境中。律師必須是忠誠的和能幹的客戶代表,但溫德爾認為這些義務必須一直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使,法律構建了他們自己的角色,並對其客戶賦予權利和義務。當律師把這種法律視為一種不方便的障礙時,或者當他們為了幫助其客戶去做法律上不應該做的事情而把法律扭曲或歪曲時,律師的行為表現得很不道德。律師和對法律的忠誠向律師和他們的評論家發起了挑戰:讓他們重新考慮倫理道德表現的性質和價值。
基本介紹
- 書名:法律人與法律忠誠
- 作者:W·布拉德利·溫德爾 (W.Bradley Wendel) 曹義孫
- 出版日期:2014年3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英語
- ISBN:7300187900
- 外文名:Lawyers and Fidelity to Law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頁數:266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W·布拉德利·溫德爾(W. Bradley Wendel),美國杜克大學法律博士(JD),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博士(JSD),現任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律倫理的道德和政治哲學套用。著有《職業責任:實例解析》、《法律人與法律忠誠》、《道德與法律人:導論》等;主編《侵權法:案例與材料》、《律師法律與道德規範》、《法律倫理:職業倫理與個人誠信》、《律師管理法:國家法律、標準與法規》等。
譯者簡介:
尹超,男,山東臨朐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博士後,現任職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主要研究方向為法學理論、法學教育、比較法等。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標準概念:支持和反對
第一節 簡介:法律、道德、倫理和法律倫理
第二節 普通道德與職業道德
第三節 標準概念
第四節 標準概念的傳統理由和道德批評
第五節 西蒙對標準概念的法學家批判
第二章 從黨派性到法律權利:把法律還給律師
第一節 律師作為代理人
第二節 法律倫理作為解釋
第三章 從中立到公共理性:道德衝突與法律
第一節 合法性與合理性
第二節 政治環境
第三節 道德理由與法律義務
第四章 法律權利與實踐中的公共理性
第一節 不服從和廢棄
第二節 基於道德的客戶諮詢
第三節 道德驅使的客戶選擇
第五章 從非問責制到悲劇:其餘的道德要求
第一節 清白的理想
第二節 協調角色和個人的要求
第三節 髒手問題
第六章 法律倫理作為工藝
第一節 酷刑備忘錄的情況
第二節 解釋性判斷
第三節 律師法理學
第四節 一些法律解釋的難題
結 語
注 釋
參考書目
索 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