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較量

法庭較量

《法庭較量》是2013年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賈霆。

基本介紹

  • 作者:賈霆
  • ISBN:9787302315094
  • 頁數:332
  • 定價:39.80元
  • 出版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3
  • 裝幀:平裝
  • 副標題:—一位京城律師的辦案手記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作品目錄,

內容介紹

本書是作者結合多年的辦案經歷,並結合辦案過程中的得與失的總結經驗編寫而成。全書分為四編,一共選取了30個案例,其中第一編選取18個民事案例,內容涉及勞動爭議、人身侵權、婚姻繼承、土地承包等百姓生活相關內容,作者試圖通過這些故事以案說法、以事析理,達到普及法律知識的目的;第二編選取10個刑事案例,內容涉及交通肇事、過失傷人、故意傷害等常見犯罪的代理和辯護,作者試圖通過通俗的語言講述案情,解剖犯罪構成及原因,以及提供正確的維權途徑和方式,並警示世人學法、懂法、守法;第三編,選入2個行政案例,內容涉及交警違法扣車、房管部門違法頒證等內容,作者試圖通過成功經驗告訴讀者,依照法律法規,公民在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也是在為國家法治建設作出貢獻;第四編主要收錄了作者近年來發表在報紙、雜誌、知名網站的一些法學論文及熱點事件、疑難案例的點評文章,供讀者參考。
本書可供法律、公安等相關專業的相關院校作為案例教材使用;同時也面向社會讀者,適合供人消遣茶餘飯後、旅途及有普法需求的讀者使用。

作者介紹

賈霆,北京資深刑事律師,中國死刑辯護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法治報》、《和諧法制網》特約撰稿人,《中國網》、《法邦網》等知名網站和《知音》雜誌社特邀法治評論員,曾任北京電視台《法治進行時》欄目諮詢律師、北京市政府部門法律顧問。
代理過“戴保險套不算強姦案”、內蒙某市公安局副局長濫用職權致人死亡案、烏海金店打劫案、“歌手張可可訴天涯網侵犯名譽權案”等大案要案,部分案例被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選編為案例教材。
2010年入選《中國著名律師辦案實錄》一書;2011年在第二屆“中國律師原創文章大賽”中獲得一等獎。
擅長的業務領域主要有刑事辯護、房地產拆遷、婚姻繼承、市政工程特許經營和政府及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業務。

作品目錄

出身草根的傳奇律師 I
法治之路上風雨兼程的中國律師(兼自序) III
前言 V
第一編 民事代理篇
案例一 檔案索賠第一案 2
案例二 十八年前工傷索賠成功案 8
案例三 錯位的被告 11
案例四 無效的董事長決定 16
案例五 勝訴,並不快樂 23
案例六 禍從天降之後 33
案例七 會飛的井蓋兒 39
案例八 一份沒有訴訟請求的訴狀 44
案例九 一場權勢與民心的較量 53
案例十 本系母女,相煎何急! 62
案例十一 老革命身後的煩心事 68
案例十二 “贈與”情人的財產能收回嗎? 76
案例十三 無法清算的孽債 81
案例十四 二百萬隨風飄去 92
案例十五 三百多萬元拆遷補償款應當歸誰? 98
案例十六 筒子樓拆遷案中案 103
案例十七 一代名醫的維權經歷 110
案例十八 “中國明星狀告網路名譽侵權第一案” 121
第二編 刑事辯護篇
案例一 小案子裡的大困惑 138
案例二 推定責任不能作為定罪依據 149
案例三 害人的戶口簿 157
案例四 弱女暗室遭欺凌 惡徒狡辯被嚴懲 164
案例五 “戴保險套不算強姦”案代理紀實 173
案例六 生死攸關的指定辯護 188
案例七 八歲兒童高樓墜落奇蹟生還 始作俑者精神障礙也要擔責 194
案例八 “故意殺人”不以結果定性 203
案例九 誰是兇手? 210
案例十 證人,你為什麼選擇沉默? 220
第三編 行政維權篇
案例一 叫板交通警察 246
案例二 一間房子引發的十場官司 255
第四編 附錄
附錄一 苦心人 天不負 268
附錄二 判決書豈可沿街叫賣! 271
附錄三 QQ相約自殺 騰訊應否賠償 273
附錄四 讓道德法庭接著審判冷血丈夫 274
附錄五 本案不該“私了” 276
附錄六 張某的行為構成非法侵宅罪和非法拘禁罪 278
附錄七 耐人尋味“遺產案” 280
附錄八 對泰安中院“1·04”持槍殺人案判決的質疑 282
附錄九 “大義滅親”可輕判 285
附錄十 我的饅頭我做主! 288
附錄十一 雲南高院想樹立什麼樣的“標桿”? 291
附錄十二 對雲南高院再審李昌奎案的思考 296
附錄十三 大學畢業生掐死女友並碎屍構成 故意殺人但可免死 299
附錄十四 周騰越殺妻碎屍案判死緩符合法律精神 301
附錄十五 下水救人需出示“打撈許可證”?鄭州巡防隊涉嫌
濫用職權! 304
附錄十六 花季少年殺人,無法承受的沉重! 306
附錄十七 廣州“見義勇為”撞死人的車主屬於“假想防衛” 308
附錄十八 強姦案屢屢發生,誰來拯救“特權症患者”的靈魂? 312
附錄十九 關於建立“網上陪審團”之構想 315
附錄二十 律師代理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大有作為 320
後記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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