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信託,是指直接根據成文法規定而成立的信託。英美法中依信託設立方式對信託所作的分類。法定信託的成立不依賴於財產所有人的明示或默示意圖,也不取決於法律推定意圖;只要發生了符合法定條件的法律事實,即在特定當事人之間形成信託關係。例如根據英國1925年《遺產管理法》的規定,在財產所有人未留遺囑而死亡時,即以其遺產管理人為財產受託人,以其特定範圍的親屬為受益人成立遺產分配信託。又如根據英美財產法的規定,在未成年人與某成年人合法地共同受讓某項不動產財產權時,即以該成年人為受託人,以全體受讓人為受益人而成立法信託。不同種類法定信託的信託意圖和當事人權利義務完全依法律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定信託
- 外文名:statutory trust
- 依據:制定法 的明文規定
- 原則:採取當事人意思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