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ISBN: 7801901061
條形碼: 9787801901064
尺寸: 23.8 x 16.3 x 1.2 cm
重量: 422 g
作者簡介
張友漁,山西靈石人,早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大學。為中國當代最著名的法學家、先後擔任全國人大法案委員會副主任、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憲法起草委員會副秘書長、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北京市副市長兼政法委員會主任、中國科學院社會科學部副主任兼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副院長、中國政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會長、中國政治學會會長等職。著作甚豐。主要代表作為《憲政論叢》。
內容簡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和華東政法學院於1983年4月在上海聯合召開了一次法學理論討論會。與會的有政法部門、政法院系和科研單位從事法學理論教學和研究的工作人員近70人,會議集中討論了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馬克思主義法學體系的問題。
這次討論確實是一次具有重要意義的良好開端,它為進一步的探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中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了一些具有積極意義的構想和建議。
該書曾於1984年12月由民眾出版社出版,值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建所45周年之際,特為再版發行。
媒體評論
書評
編者的話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和華東政法學院於1983年4月在上海聯合召開了一次法學理論討論會。與會的有政法部門、政法院系和科研單位從事法學理論教學和研究的工作人員近70人,會議集中討論了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馬克思主義法學體系的問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從事法學理論研究工作的同志一次重要的學術活動。會議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雙百方針”,通過熱烈深入的討論,交流了研究成果,交換了不同意見,為進一步開展法學理論研究打下了基礎,為進一步健全中國社會主義法制,提出了有益的建議。
當前,隨著新憲法的頒布和實施,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發展和法制建設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開展關於法律體系和法學體系的討論,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馬克思曾說:“法律應該以社會為基礎”,“一旦不再適應社會關係,它就會變成一疊不值錢的廢紙。”恩格斯在評論拿破崙法典時,也曾指出:“‘法發展’的進程大部分只在於首先設法消除那些由於將經濟關係直接翻譯為法律原則而產生的矛盾,建立和諧的法體系”。鄧小平同志在全面總結中國“文化大革命”前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沒有制度化、法律化的教訓時,曾多次反覆強調要“完備法制”,並且進一步指出:“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所以,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廠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國人投資法等等,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式討論通過,並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就。但正如胡耀邦同志在黨的十二大報告中指出的,為了實現新時期的總任務,我們還要繼續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我們黨要領導人民繼續制訂和完備各種法律,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從各方面保證政法部門嚴格執行法律。”特別是新憲法的實施,已為進一步完備法制,全面開創法制建設新局面奠定了基礎。因此,高屋建瓴,全面規劃和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和馬克思主義法學體系,正是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合乎中國社會主義法的客觀發展進程的必要措施。彭真同志在1982年中國法學會成立大會上曾反覆強調法和法學“要有自己的獨立的體系”;他說:“法學是什麼?是上層建築。它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又要反過來為經濟建設服務。”“但法學又有自己獨立的體系,自己的邏輯。立法要從實際出發,但也要有自己法的體系,前後、左右不能自相矛盾。不能靈機一動想搞什麼法就草率地搞什麼法。”經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批准的楊尚昆同志所做的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又進一步指出:“立法要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按照社會主義法制原則,逐步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獨立的法律體系。就法律體系本身來說,憲法是母法,但歸根到底,我國一切法律的依據是擁有十億人口、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土地的中國的實際。”這些講話充分表達了全國從事法學理論工作同志的意願,受到法學界的普遍重視。《法學》編輯部曾倡議開展建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討論,全國報刊紛紛發表了質量較高的學術論文。這次法學理論討論會的召開,正是適應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合乎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客觀發展進程的一次重要學術活動。
由於經驗不足,時間匆促,從問題探討的深度、廣度和科學性來說,這次討論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為使我們的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更好地為逐步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獨立的法律體系服務,我們必須進一步學習馬克思主義的法學理論,深刻領會中央關於法制建設決策的精神實質,堅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認真總結法制建設的經驗,進行更加全面深入的探討。這次討論確實是一次具有重要意義的良好開端,它為進一步的探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為當前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提供了一些具有積極意義的構想和建議。為此,我們特地選編了專題論文、講話、書面發言等30餘篇,匯集成冊出版,以供從事政法工作和法學教學、科研工作的同志參考。不妥之處,敬請廣大讀者指正。
吳大英等
1984年2月
目錄
理論聯繫實際,開展法學研究 張友漁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學體系和法律體系 陶希晉
理論聯繫實際,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體系而努力 于光遠
深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面對現實,不斷提高法學理論水平 陳守一
共同開創法學研究新局面 潘念之
論中國法律體系的若干基本問題 曹漫之 蘇惠漁 朱華榮
從實際出發,建立中國式的社會主義法學體系 曹海波
論新憲法在建設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王叔父
建設一個和諧統一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齊乃寬
建立中國式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吳大英 劉 瀚
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幾個問題 孫國華
論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沈宗靈
對建立中國式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探討 王紹棠 張傳楨 陳鵬生
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簡論 羅耀培
略論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幾個問題 李積桓
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建設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張泉林
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及結構 王傳生
關於建立中國式的法律體系的幾個問題 陳處昌 王光儀
論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的體系 張尚鷟
關於建立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幾點意見 孫亞明
論民法經濟法在法的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 陳漢章
論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特點 盧 雲
試論法律體系的幾個理論問題 徐 炳
試論劃分法律部門的標準 畢子巒
試論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 張貴成
法律體系與法規名稱規範化 劉 瀚
簡論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體系問題 李 放
法學體系初論 陳春龍
中國法學體系內部結構初探 王 群 陳業精
建立中國社會主義法學體系芻議 谷安梁
關於建立中國馬克思主義法學體系問題 王勇飛
關於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法學體系的探討 茅彭年
關於加強法學基本理論研究的倡議 《法學》編輯部
值得重視的一個倡議 張友漁
陶希晉同志關於《倡議》的來信
陳守一同志關於《倡議》的來信
開展法學基礎理論的研究 潘念之
當前中國法學研究的著重點 李光燦
關於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法學體系討論綜述
蘇聯法學界關於法的體系的討論情況簡介 大 英 允 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