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格致文庫:反洗錢:概念與規範詮釋》是2012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學格致文庫:反洗錢:概念與規範詮釋
- 作者:王新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2月15日
- 頁數:374 頁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0933368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王新編著的《反洗錢——概念與規範詮釋》從國際和國內反洗錢立法的背景和需要的視角,對國際性組織和世界七個主要國家反洗錢立法的差異和變化進行系統的考察和梳理,以期與我國進行比較借鑑。
同時,本書還論證我國關於洗錢等刑事案件的司法適用問題,有機地將反洗錢的理論問題融入反洗錢實務部門最為關心的焦點問題。
王新編著的《反洗錢——概念與規範詮釋》緊密地圍繞“洗錢”一詞的兩個關鍵組合字“洗”和“錢”,按照“本質研究一概念詮釋一規範求證”的邏輯進路進行研究,從國際和國內反洗錢立法的背景和需要的視角,對國際性組織和世界七個主要國家反洗錢立法的差異和變化進行系統的考察和梳理,分析其關於洗錢概念的立法用詞和邏輯,從中透析它們的共性和各具特色的形態,以期與我國進行比較借鑑。 此外,《反洗錢——概念與規範詮釋》以國際反洗錢的權威組織對我國反洗錢和恐怖融資工作的評估報告為切入點,從實然層面和應然關係兩個方面,剖析我國反洗錢的罪名體系與國際性反洗錢標準備的接軌和距離,著重對犯罪客體的歸類、上游犯罪的立法技術選擇、客觀行為方式的抉擇、主體範圍、主觀方面、刑事處罰的輕重等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並且提出相應的完善建議和重構的構想。同時,《反洗錢——概念與規範詮釋》還論證我國關於洗錢等刑事案件的司法適用問題,有機地將反洗錢的理論問題融入反洗錢實務部門最為關心的焦點問題。
圖書目錄
第1章 導論
1.1 研究價值、現狀和問題
1.1.1 研究的理論和套用價值
1.1.2 國內外研究現狀
1.1.3 國內研究存在的問題
1.2 研究的邏輯進路
1.2.1 邏輯起點:洗錢的本質
1.2.2 多維角度:洗錢的概念詮釋
第2章 洗錢的本質研究:演變和危害性
2.1 洗錢之今昔
2.1.1 語義闡釋
2.1.2 洗錢的產生:毒品交易衍生的怪胎
2.1.3 洗錢的發展:有組織犯罪的必然選擇
2.1.4 “9.1l事件”後的洗錢演變:恐怖融資
2.2 洗錢的危害性分析
2.2.1 類比:“洗錢無害論”與“腐敗無害論”
2.2.2 定量分析:用數字說話
2.2.3 定性解析:用實質定位
第3章 洗錢的概念(一):以國際性反洗錢為視野
3.1 聯合國:涉及反洗錢規範的三個國際公約
3.1.1 《聯合國禁毒公約》(1988年)
3.1.2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2000年)
3.1.3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2003年)
3.1.4 小結:延續中的差異
3.2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
3.2.1 背景情況:成立和發展
3.2.2 積極融入國際框架的需求:我國的加入歷程
3.2.3 通行的國際標準:《40+9項建議》
3.2.4 界定:洗錢的上游犯罪範圍
3.2.5 評估和“黑名單”:確保建議執行的機制
3.3 國際性金融組織
3.3.1 牽頭方: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
3.3.2 銀行監管組織:巴塞爾銀監會反洗錢聲明
3.3.3 全球私營銀行:沃爾夫斯堡集團反洗錢指南
3.4 歐洲:“兩個公約、三個指令”的法律框架
3.4.1 關鍵性檔案:歐洲理事會《反洗錢公約》
3.4.2 歐盟的第一個《反洗錢指令》(1991年)
3.4.3 歐盟的第二個《反洗錢指令》(2001年)
3.4.4 歐洲理事會《反洗錢和恐怖融資公約》
3.4.5 歐盟的第三個《反洗錢指令》(2005年)
3.4.6 小結:懲治與預防洗錢的互補關係
3.5 綜合評述
第4章 洗錢的概念(二):以國內法為視角
4.1 美國
4.1.1 溯源:《銀行保密法》(1970年)
4.1.2 里程碑:《洗錢控制法》(1986年)
4.1.3 發展:《阿衣齊奧一懷利反洗錢法案》
4.1.4 集成:《愛國者法案》(2001年)
4.2 英國
4.2.1 附屬反洗錢刑事法:《刑事審判法》
4.2.2 專門條例:《反洗錢條例》
4.2.3 合併和發展:《2002年犯罪收益法》
4.3 法國
4.3.1 反洗錢立法概覽
4.3.2 反洗錢的罪名設定
4.4 俄羅斯:國內外壓力下的法律完善
4.4.1 嚴峻態勢之使然:《俄羅斯聯邦刑法典》
4.4.2 國際壓力下的抉擇:《俄羅斯聯邦刑法典》修正案
4.4.3 “恐怖融資”的術語加人:《反洗錢和恐怖融資法》
4.4.4 小結:對我國的啟示
4.5 德國:雙軌制的反洗錢法律框架
4.5.1 新增罪名和多次修訂:德國刑法典第261條
4.5.2 與時俱進:德國預防性反洗錢法
4.6 加拿大:獨特的立法技術
4.6.1 《犯罪收益法》(1988年和1991年)
4.6.2 《犯罪收益(洗錢)和恐怖融資法》
4.6.3 《有組織犯罪修正案》(2001年)
4.6.4 餘論:對我國的借鑑之處
4.7 瑞士:逝去的洗錢“天堂”
4.7.1 “一攬子立法”:《瑞士刑法典》(1990年)
4.7.2 瑞士《聯邦預防金融機構洗錢法》(1997年)
4.7.3 瑞士反恐怖融資的舉措
4.8 述評:懲治和預防洗錢的“雙劍合璧”機制
第5章 梳理和剖析:我國反洗錢罪名體系
5.1 我國反洗錢立法的變遷
5.1.1 從無到有:《關於禁毒的決定》(1990年)
5.1.2 上游犯罪的“三罪鼎立”:《刑法典》(1997年)
5.1.3 上游犯罪中“1+3”犯罪的揉入:兩個刑法修正案
5.1.4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兩次修訂
5.1.5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演進和實效
5.1.6 資助恐怖活動罪:基於反恐增設的罪名
5.1.7 里程碑的立法:《反洗錢法》(2006年)
5.2 參照系:FATF對我國的評估報告
5.2.1 評估報告:“打分”結果
5.2.2 評估報告:積極的評價
5.2.3 以“大洗錢”為對象的評估報告:指出的缺陷
5.3 我國反洗錢的核心罪名:第191條的洗錢罪
5.3.1 犯罪客體:歸類定位的爭議
5.3.2 上游犯罪:評析標準、“補丁”立法技術與個罪體系
5.3.3 客觀行為方式:列舉式與概括式的抉擇
5.3.4 主體範圍:“本犯”被排除之再審視
5.3.5 主觀方面的“減加”法:法定目的犯與過失犯
5.3.6 刑事處罰:輕抑或重?
5.3.7 重構構想
5.4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雙重屬性
5.4.1 構成要素
5.4.2 競合抑或全異:與洗錢罪之間的關係
5.5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5.6 零適用的審判現狀與規範構造:資助恐怖活動罪
5.6.1 追問:審判實踐的零適用
5.6.2 資助恐怖活動罪的規範構造
5.6.3 兼評FATF評估報告所指出的缺陷
5.7 結論和反思
第6章 適用:關於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
6.1 如何認定“明知”?
6.1.1 關於“明知”對象的內容:“概括I生認識說”
6.1.2 關於“明知”的含義:排除“應當知道”
6.1.3 關於“明知”的程度:“確定+可能性認識說”
6.1.4 關於“明知”的認定標準:“可反駁的客觀推定”
6.2 細化:“以其他方法”洗錢的情形
6.3 認定前提:上游犯罪的“事實成立說”
6.4 界定:洗錢罪名之間的處罰原則
附錄一:聯合國反洗錢檔案
附錄二:FATF’《40+9項建議》
附錄三:我國反洗錢刑事法律
附錄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附錄五:FATF關於中國反洗錢和恐怖融資的評估報告(摘要)
參考文獻
索引
後記
作者簡介
王新,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外國刑法、國際刑法、金融犯罪。獨著《國際刑事實體法原論》、《金融刑法導論》、《金融詐欺及對策》,主編《基層檢察實踐探究》,參著《案例刑法學》、《中國刑法論》、《刑法學概論》、《金融犯罪研究》等,合譯《犯罪學》(加羅法洛著),在《中外法學》、《政法論壇》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30餘篇。承擔過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金融犯罪研究》等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