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錄事,官名。清末內閣法制院屬官。宣統三年(1911)五月設。位僉事之下。 基本介紹 中文名:法制院錄事性質:古代官名朝代:清朝職責: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與審議 沿革,職責, 沿革清末內閣法制院屬官。宣統三年(1911)五月設。位僉事之下。無定員,視事之繁簡酌置。職責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與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