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綜合管理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Biya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 地區:泌陽縣
  • 類別: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服務項目,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方針、政策,擬定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貫徹落實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政策。
2、 編制機構、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
3、 負責全縣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股級以下(含股級)幹部調配、任免、工資、考核、培訓、檔案等工作。
4、 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工作。
5、 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
6、 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擬訂全縣職稱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7、 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定全縣人才流動人事代理、人才市場管理政策和實施辦法。
8、 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爭議仲裁制度,受理全縣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企業管理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之間的人事爭議案件。
9、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
10、 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培訓、聘任等政策以及崗位等級規範的組織實施。
11、 實施國家獎勵表彰制度,審查以縣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指導、協調各部門的全縣性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的獎勵表彰活動。
12、 負責全縣國家公務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13、 起草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規章、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14、 擬定全縣促進城鎮就業的基本政策措施。
15、 根據國家頒發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擬定具體的實施方法;實施國家資格證書制度。
16、 擬定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17、 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和辦法。
18、 制定全縣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
19、 負責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
20、 負責全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縣際業務技術合作與人才交流。
21、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內設11個股室。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
(二) 幹部股
貫徹落實國際、省、市國家公務員的考試錄用、調任、轉任、迴避和企事業單位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錄(聘)用、流動、調配政策規定等。
(三)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職稱股
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各類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推薦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報名及資格證書的核發工作。
(四) 綜合計畫股
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幹部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五) 獎懲股
負責國家公務員考核、獎勵、紀律、懲戒、申訴控告等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各部門的獎勵表彰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審查申報國家、省、市獎勵表彰人員的有關材料;負責冤假錯案平反及平反後的有關政策落實工作。
(六) 工資福利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政策、規定和制度;審定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的定級待遇;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變動、調動和受處分人員變動工資審批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考試、培訓、聘任等政策。
(七) 軍轉安置股(掛泌陽縣軍官置業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軍官專業安置工作的政策,編制全縣軍官轉業安置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轉業軍官自主擇業管理工作。承辦縣軍官轉業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 勞動關係與監察股
擬定全縣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劃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規範;負責政府性安置和調配工作;擬定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規範,依法在全縣範圍內行使勞動保障監察權;負責全縣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資格認定的申報工作。
(九) 仲裁股
負責管理全縣人事爭議仲裁、勞動保障爭議仲裁工作。
(十) 離退休股
貫徹落實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退職待遇政策,並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社會保險股(掛泌陽縣勞動鑑定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則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則及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擬定定點醫院、藥店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結算辦法;擬定補充醫療保險的管理辦法;擬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認定辦法及勞動鑑定機構管理意見。

服務項目

1、 人事代理服務
2、 人才交流服務
3、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和軍轉幹部、退伍軍人安置服務
4、 社會保障服務
5、 就業與再就業服務
四、 執法項目:
1、 宣傳、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
2、 監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
3、 負責受理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檢舉或控告。
4、 依法糾正和處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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