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區教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證教育發展戰略和規劃在我區的實施。

主要職責
一、統籌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並加強教育信息統計工作。 二、指導協調全區教育體制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農科教結合工作。加強對全區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引導,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區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加入WTO相適應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三、實施全區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工作,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檢查和評估,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四、負責全區教育基建的規劃,制定學校基建、修繕計畫,組織實施和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學校辦學條件裝備和校辦產業工作。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擬定專項經費安排方案。制定教育經費管理制度,負責對學校各類經費預算、開支的審核。研究改善辦學條件的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工作。加強對校辦廠、場的管理,扶持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五、指導和執行全區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審計及檢查財經紀律執行情況。 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依法履行對全區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改行調配、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表彰獎懲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七、負責全區教師調配及師範類大中專學校畢業生錄用、分配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機構設定及定編定員等工作。 八、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局機關和學校(含股級)以下幹部的選拔、培養、考察、任免等工作。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文化藝術工作、國防教育以及校園治安、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的安定穩定工作,及時處理學校發生的突發事件。 十、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區各級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畫,負責組織實施我區大中專學校招生、高教及中專教育、自學考試以及高中會考實施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宣傳教育,指導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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