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約車管理細則

泉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官網昨日正式發布《泉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細則》自1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網約車管理細則
  • 施行時間:自 2016年 11月1日起
  • 施行區域:泉州市
  • 頒布單位:泉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根據《細則》,網約車車輛價格不得低於15萬元;如果是二手車進入網約車市場,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記註冊之日起不得超過3年;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的,退出網約車經營。
想當網約車司機,要滿足有3年以上駕齡,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等條件。
另外,近日我市印發了《泉州市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實施方案》,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規範發展,運行區域僅限於市區區域內,計價方式只計程不計時,腳踏車每天合乘頻率不得超過4次,允許分擔成本僅限於燃料及通行費。
《細則》指出,擬從事網約車服務的車輛,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5-7座(含本數)的乘用車(小客車)。
2.取得本市公安部門核發的車輛行駛證,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
3.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北斗衛星定位裝置及應急報警裝置。這個應急報警裝置應具備“一鍵呼叫”功能,乘客遇緊急情況使用時,能夠實現車輛實時動態信息及駕駛員信息向公安機關自動傳送。
4.其車型檔次不低於本市巡遊車(傳統計程車),車輛廠方銷售指導價格不低於人民幣15萬元,且高於巡遊車主流車型平均市場價格50%以上,其目的是滿足錯位服務、差異化管理,提供高品質服務的要求,有序發展網約車。二手車進入網約車市場,其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記註冊之日起不得超過3年,且該車新車購置時的廠方銷售指導價格不低於人民幣15萬元。
5.鼓勵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型。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型的,車輛廠方銷售指導價格不低於人民幣13萬元。
6.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其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不得低於100萬元,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額不得低於50萬元。
7.車輛不得安裝出租汽車標誌頂燈、營運標誌和空車待租標誌,車身不得有專用標識,車身顏色原則上應使用出廠原色。
此外,《細則》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退出網約車經營。網約車不得巡遊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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