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護照換髮是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護照換髮
- 收費標準:換髮護照 220元,(計價格[2000]293號)。
- 聯繫方式:0595-22180383
- 辦理流程:前台受理---後台補錄---審核審批---簽發。
- 承辦單位:各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
- 辦理地址:各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時限,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辦理條件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一)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二)無法證明身份的;
(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申報材料
對普通護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普通護照換髮的,其戶籍所在地的受理機構應當受理:
(一)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
(二)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對換髮普通護照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交: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
(四)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特殊調控地區申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原普通護照及複印件。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由其所屬部隊駐地的受理機構受理。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證件、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髮普通護照的,其暫住地的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原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複印件。
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