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學技術局

泉州市科學技術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科學技術發展以及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三)組織推動科技體制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體制,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
(四)負責全市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實施,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
(五)負責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負責科技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管理科技事業發展基本建設。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其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基地,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協調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各類科技園區、星火技術密集區有關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申報工作。
(七)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國際及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市有關科技外事工作。
(八)組織協調開展科技興市(縣)工作,指導、協調市直各 部門和縣(市、區)的科技管理工作,協調涉及人口、環境、資 源、社會發展等科技工作。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加強督促檢查、負責相關科技統計、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除著作權外)等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研究制定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營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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