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科學技術局是永春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參與科技幹部管理,協同有關部門落實黨對科技人員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春縣科學技術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永春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管轄區域
永春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技發展以及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研究擬定具體政策規定和實施細則(辦法),切實組織實施,並負責檢查督促。
(二)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三)組織推動科技體制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體制,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
(四)負責全縣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實施,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
(五)負責歸口管理科技三項費用、科技發展基金、科技事業費,負責科技財務管理和統籌規劃科技事業發展基本建設。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其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 工作,建設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基地,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管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各類科技園區、星火技術密集區有關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申報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除著作權外)等工作。
(八)歸口管理各類自然科學研究機構,規劃科研機構的布局和發展方向。
(九)歸口管理全縣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民營科技機構、科技企業的認定及統計工作。
(十)歸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實施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一)組織協調開展科技興縣工作,協調、指導縣直各部門和鄉(鎮)科技管理工作,協調涉及人口、環境、資源、社會發展等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扶貧工作。
(十二)開展科技宣傳,牽頭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科學技術普及、科技培訓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科技信息、科技中介服務等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信息網路。
現任領導
局長: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