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機構編制辦公室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執行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有關政策、法規;並擬訂區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方案和實施意見。負責辦理區直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人員編制結構的審核;以區委、區政府或區委編委名義起草檔案設立,並按規定程式報送上級有關部門批准。負責辦理事業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其它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機構編制辦公室
  • 地理位置:泉州市洛江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統一管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掛“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機構編制辦公室”和“泉州市洛江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為中共泉州市洛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區委的工作部門,又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本區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施方案。統一管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為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擬訂區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與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實施辦法。審核區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以及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方案。
(三)協調區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與調整,協調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與鄉鎮(街道)之間的職責分工;負責區、鄉鎮(街道)機關和事業單位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以及人員編制結構、人員變動的使用編制審核工作;負責辦理區黨政機構工作部門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限額的審核,以及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區級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審核並按程式呈報區委、區政府、區編委批准,或報送市委、市政府、市編委批准。
(五)監督檢查全區機構改革方案和機構編制管理的執行情況,對隨意增設機構、機構升格、增加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違反機構編制法規行為,予以糾正或提出意見報告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
(六)負責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的宣傳、理論研究和信息傳遞、交流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幹部培訓以及統計業務工作等。
(七)負責省、市編委下達的有關部門專項編制和單列編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各項工作,參與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統一代碼標識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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