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施上級有關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洛江區民政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泉州市洛江區
- 主要職責: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指導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三)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加強養老服務社會化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二)負責全區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三)負責全區救災工作,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四)負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
(五)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及無軍籍退休職工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福利事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七)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全區城鄉社區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國內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殯葬改革。負責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老區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革命“五老”人員生活定補經費;研究、制定、上報老區扶建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老齡工作。
(十二)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民政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負責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會務;負責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接待、計畫生育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協調業務股室辦理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民政事業經費並檢查監督其使用情況;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二)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區基層政權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和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村(居)委會主任培訓;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指導推進村(居)務公開及村(居)自治活動;負責先進村(居)委會的表彰活動;擬定全區城鄉社區建設的發展規劃;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城鄉社區建設的建議和意見;指導、推進城鄉社區建設。
(三)救災救濟股
負責全區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了解、核查及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接收、分配國內外援助及經常性社會捐助的款物;負責區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建立和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各鄉鎮(街道)規範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社會救濟、醫療救助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指導福利機構建設、管理及五保統籌供養工作;指導福利機構工作。
(四)優撫安置股(區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區老區辦)
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工作和現役軍人、革命傷殘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烈軍屬等優撫對象的撫恤、定補、優待及國家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審核上報褒揚革命烈士;革命傷殘人員等級的評殘審核上報工作;指導扶持優撫對象發展生產;負責部分退休、退職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義務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上報扶持老區建設規劃;核實老區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檢查督促扶建計畫的實施和落實。
(五)社團社會事務管理股(區地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婚姻法》、《收養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貫徹實施;負責全區國內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依法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權益;負責全區殯葬管理,指導全區殯儀服務機構的工作;指導推進婚喪習俗改革;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發揮社會團體的積極作用;查處違法社會組織和未經登記的非法社會組織。承辦村(居)區劃的劃分、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指導地名更名、命名,推廣使用標準地名;組織地名標誌設定與管理;制定、修訂地方性地名管理辦法;管理地名資料檔案。
(六)雙擁辦公室
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性雙擁政策、規定和規劃;組織協調全區性雙擁工作,指導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區)活動;協調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地方重點工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協同有關部門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和軍民矛盾糾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入洛部隊的“安居”工作,協助部隊解決戰備、訓練、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開展雙擁宣傳和理論研究,總結推廣雙擁工作經驗;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老齡辦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兼任,專職副主任(副科級)1名。主要職責:督促、指導和檢查全區老齡工作。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健全完善老年社會保障制度、養老服務體系,興辦老年福利、服務事業。開展人口老齡化及老年法律法規宣傳工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指導全區老年協會等民眾組織開展工作,聯繫協調各涉老部門和組織開展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制定出台並督促落實老年社會優待政策;協同抓好全區老年教育和老年體育工作;開展老齡事業統計調查工作和老齡問題研究。
(二)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對外可稱泉州市洛江區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領導分工
姓名 | 職務 | 工 作 分 工 |
林伯強 | 局長 |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
王峻斌 | 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救災、社區基層政權、行政、勘界、老區、文明工作等 |
彭朝基 | 主任科員 | 負責老促會工作 |